房屋抵押借款需不需要到有关部门做用房屋抵押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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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09 08:41
- 提问者网友:山高云阔
- 2021-03-08 20:52
朋友借我钱,数额较大,说按月付利息,还拿他个人房产证做借钱的抵押,只是简单的在欠条上标明,房产证由我保管!这样做如果到时钱还不了,就可以用房子做抵押,我还有什么风险,期待高人指点!谢谢热心人!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过活
- 2021-03-08 21:40
需要到房管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房管局在房本的他项权项下登记房屋已经抵押的事项。这时才完成了房屋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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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傲气稳了全场
- 2021-03-08 23:22
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约定(抵押合同)与债权一样,不具有物权的排他性,在债务人欠很多别的债权人的钱时候没有任何意义,但既然有抵押约定(合同),你有权要求产权人协助你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且还需要你明白一点,仅仅拿“别人”的房产证,这个“别人”(即产权人)是否在你的借口合同上签字了,是否同意用自己房子抵押担保?如果没有那合同本身都无效,更别说抵押登记了。
- 2楼网友:污到你湿
- 2021-03-08 23:00
1、根据《公证法》,抵押合同属于公证范围,该法律并未明确民间贷款不予公证。建议您再到公证处询问,他们不予公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如果公证处坚决不予公证,实际上也不影响您抵押合同的效力。
3、您一定要在抵押合同签订后就该抵押房屋办理抵押登记,这个才是最关键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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