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离开公司,最好的辞职理由??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5 03:07
- 提问者网友:战皆罪
- 2021-03-04 17:51
上班十个月多了,太累,琐碎,又便宜,且正想换个工作环境,工作交接十分钟搞定, 尽快离开公司,最好的辞职理由??(未签订劳动合同)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孤独的牧羊人
- 2021-03-04 19:26
1、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因为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结清工作期间的工资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3、“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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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空山清雨
- 2021-03-04 20:09
从做人角度出发!现在你在职的公司对你怎么样?如果对你不差,那你即使跳巢也至少提前申请,给至少一个月时间让公司招聘新人,这是一个做人的原则,要做到站好最后一般岗!假如你现在想去去的公司让你搪塞找理由胡编乱造,那这公司我觉得你还是不要去的好,首先他根本就不为别人考虑,这样的公司呢以后工作的时候会很难。从你的为难看出你现任公司对你还不错的,或者说你其实蛮喜欢这公司的,假如你真的要选择新的单位,那我相信你不要任何别的理由直接的说明你的想法,我个人觉得现任公司会理解的,这样以后也不至于以后不好相见。
找理由搪塞的话以后会很尴尬的,我想你也不愿意这样欺骗别人的!其实你自己有想过直接说的,只是缺少点勇气!呵呵!我支持你直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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