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欠缴社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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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网友:放下
- 2021-01-24 07:53
单位欠缴社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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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4 08:37
问题一:单位欠缴社保怎么办 1.肯定影响的,没交就是欠费状态,必须补交,否则不能转到新公司续交的
2.肯定影响的,无法办理
补充:
无其他办法,必须补交,因为是欠缴问题二:单位欠缴社保费,我要离职怎么办 您离职时间是什麽时间,如果没有超过60天,您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仲裁机构也就是海淀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您可以拿离职时所有的手续,及您在原单位的工资条,证明您是原单位的员工,填写仲裁申请书,费用不大。再一个,您的档案在那里,如果还在原单位,那是最好不过的,您随时可以举报,申请仲裁。如果超过60天就不好办了问题三:单位社保一个月未缴纳社保怎么办 可以补缴。
社保补缴方式: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问题四:公司欠缴社会保险离职后怎么办? 现在社保是计算累计缴费年限的。
公司给您办了或者没办,在新单位都可以继续缴费,没有问题!问题五:原单位欠缴社会保险应该怎么办 1.肯定影响的,没交就是欠费状态,必须补交,否则不能转到新公司续交的
2.肯定影响的,无法办理
补充:
无其他办法,必须补交,因为是欠缴问题六:公司欠缴社保多年我该怎么办? 去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可以赔偿双倍工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问题七:单位欠缴社保自己如何补交 单位欠缴社保,个人能补吗:单位拖欠社会保险,应督促单位及时缴纳,如单位不履行义务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及时补交。您个人无法定义务代单位缴纳,个人也不好缴纳,除非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个人名义继续缴费。
一、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问题八:公司没有按时缴纳社保怎么办 一:一年半没有缴纳保险完全可以补缴。别说一年半,两年,五年的,都可以补缴,这个是单位在欺骗你。
二:你既然已经辞职,就不怕跟单位翻脸了。如果想要求对方给你补交保险,可以到你单位所属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要求其补齐你所缺的一年半保险。(所谓你们单位所属的劳动保障部门,就是比如你单位地址是在南京市玄武区,那么你就到玄武区的劳动保障所去投诉)一告一个准,劳动保障部门对于这一块是“反举证”的态度,就是你不需要提供任何东西,而是他会要求你的单位提供已给你缴纳保险的材料等等之类的材料,他没有这些材料,你当然是绝对可以胜诉。这方面还是比较简单的,但是对于你来说,你要保存好你们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有单位给你的工资条,你上班的打卡记录等等,或者你单位往你银行卡里打工资的记录,这些都是有法律效力的强有力的证据,你要保存好,以备不时之需。
三:如果你是外地人,不需要这个保险,你可以跟其要求将应交保险的金额以现金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你,如果对方不同意你仍然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这个要求,也会得到支持。不过这个操作是有利有弊,如果你不通过劳动保障部门来给其施加压力,对方未必会同意你的要求,但是你要是通过劳动保障部门的话,很多劳保所还是会要求其按法律规定缴纳保险。问题九:单位拖欠了我们员工3个月工资,半年的社保,我该怎么办??? 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问题十:单位养老保险不按规定缴纳怎么办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肯定影响的,无法办理
补充:
无其他办法,必须补交,因为是欠缴问题二:单位欠缴社保费,我要离职怎么办 您离职时间是什麽时间,如果没有超过60天,您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仲裁机构也就是海淀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您可以拿离职时所有的手续,及您在原单位的工资条,证明您是原单位的员工,填写仲裁申请书,费用不大。再一个,您的档案在那里,如果还在原单位,那是最好不过的,您随时可以举报,申请仲裁。如果超过60天就不好办了问题三:单位社保一个月未缴纳社保怎么办 可以补缴。
社保补缴方式: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问题四:公司欠缴社会保险离职后怎么办? 现在社保是计算累计缴费年限的。
公司给您办了或者没办,在新单位都可以继续缴费,没有问题!问题五:原单位欠缴社会保险应该怎么办 1.肯定影响的,没交就是欠费状态,必须补交,否则不能转到新公司续交的
2.肯定影响的,无法办理
补充:
无其他办法,必须补交,因为是欠缴问题六:公司欠缴社保多年我该怎么办? 去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可以赔偿双倍工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问题七:单位欠缴社保自己如何补交 单位欠缴社保,个人能补吗:单位拖欠社会保险,应督促单位及时缴纳,如单位不履行义务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及时补交。您个人无法定义务代单位缴纳,个人也不好缴纳,除非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个人名义继续缴费。
一、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问题八:公司没有按时缴纳社保怎么办 一:一年半没有缴纳保险完全可以补缴。别说一年半,两年,五年的,都可以补缴,这个是单位在欺骗你。
二:你既然已经辞职,就不怕跟单位翻脸了。如果想要求对方给你补交保险,可以到你单位所属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要求其补齐你所缺的一年半保险。(所谓你们单位所属的劳动保障部门,就是比如你单位地址是在南京市玄武区,那么你就到玄武区的劳动保障所去投诉)一告一个准,劳动保障部门对于这一块是“反举证”的态度,就是你不需要提供任何东西,而是他会要求你的单位提供已给你缴纳保险的材料等等之类的材料,他没有这些材料,你当然是绝对可以胜诉。这方面还是比较简单的,但是对于你来说,你要保存好你们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有单位给你的工资条,你上班的打卡记录等等,或者你单位往你银行卡里打工资的记录,这些都是有法律效力的强有力的证据,你要保存好,以备不时之需。
三:如果你是外地人,不需要这个保险,你可以跟其要求将应交保险的金额以现金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你,如果对方不同意你仍然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这个要求,也会得到支持。不过这个操作是有利有弊,如果你不通过劳动保障部门来给其施加压力,对方未必会同意你的要求,但是你要是通过劳动保障部门的话,很多劳保所还是会要求其按法律规定缴纳保险。问题九:单位拖欠了我们员工3个月工资,半年的社保,我该怎么办??? 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问题十:单位养老保险不按规定缴纳怎么办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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