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欠钱,没有合同,去搬东西犯法吗?
答案:6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2 23:25
- 提问者网友:战皆罪
- 2021-02-12 10:13
装修欠钱,没有合同,去搬东西犯法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封刀令
- 2021-02-12 10:35
1、客户欠钱不还,最好不要采取搬东西这种过激方式来解决,以免激化矛盾。
2、最好去法院起诉,在诉前或者诉中都可以申请对财产进行保全。如果债务人没有转移财产的可能,也可以在法院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最好去法院起诉,在诉前或者诉中都可以申请对财产进行保全。如果债务人没有转移财产的可能,也可以在法院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毛毛
- 2021-02-12 15:07
肯定犯法
- 2楼网友:话散在刀尖上
- 2021-02-12 14:58
犯法啊 不给你可以告他
- 3楼网友:杯酒困英雄
- 2021-02-12 13:44
犯法的,人家可以控告你,这也对你也没好处,凡事都为后面想想,这年头没签合同吃亏都是自己,你可以告他,
- 4楼网友:傲气稳了全场
- 2021-02-12 12:54
这个肯定是不可以的, 你可以去告他 但是直接去搬人家的东西 这个肯定是违法的。
- 5楼网友:夜余生
- 2021-02-12 11:51
这就要看你怎么搬东西了,您能够在百度上提出这个问题说明您的维权意识挺高的。那么我教您一种方法。首先我国有一部法律叫《物权法》他的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这部法律解释起来比较麻烦我用简单的口语表述一下就是,你与对方发生实际劳务关系了,对方交给你的东西(合法占有也就是例如对方给你的材料啥的,不是你看对方不交钱自己去拿的)你可以不还,直到对方把钱还给你你才还回去。当然我更加建议你去做个打场官司,毕竟这样更加稳妥一点。如果您有所疑问欢迎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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