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在山西,对方在南京。在06年时借给南京的同学钱。有欠条。欠条上有明确的还款时期。现在还款日期已过,对方似乎没有还款的意思。请问这种情况,我如何到法院起述。是到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述吗?
如果可能,请详细点回答,我是法盲。谢谢谢谢
关于异地要债问题
答案:3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02 04:36
- 提问者网友:喧嚣尘世
- 2021-01-02 01:48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第幾種人
- 2021-01-02 02:27
这个最好咨询专业律师!
有一点你要注意,起诉是有起诉时限的,就是你如果过了这个时间,就不能法律支持了,不确定是一年还是两年.请你及时处理.
有一点你要注意,起诉是有起诉时限的,就是你如果过了这个时间,就不能法律支持了,不确定是一年还是两年.请你及时处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刀戟声无边
- 2021-01-02 03:34
那最好还是启动诉讼程序解决为上策。
- 2楼网友:你可爱的野爹
- 2021-01-02 03:08
就我所知6000人民币以下的法院不受理的,其它不太清楚,之前我在公司当业务时老板想告一家经销,问律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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