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现在我在此家公司工作1年2个月,合同期3年,签过合同,但合同未给我。我于今年3月、6月分别提出离职,但公司老板不同意。于今年10月初,公司要求与我解除合同,同意按2.5个月工资给补偿金,我不同意,我要求公司按出勤日补发年终奖。我有以下问题:
1、因为现在已是10月,我要求公司按工作时间发放年终奖,公司不同意给,但国家统计局对工资有明确定义,工资包含奖金(去年有发过年终奖,且有银行记录);
2、我认为公司是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认为我违反了《公司考勤制度》打卡记录迟到12次应给降薪降职。但此制度的是集团工作时间要求8:30上班与公司现执行情况9:00上班不符,另外集团与我们子公司同级别人员的都未打卡,对于子公司部分考勤要求应子公司出制度,但子公司未出制度,而我在子公司上班,因此我认为公司此制度是未执行且无效的。
本人在公司上班期间,业绩工作能力无问题。
对于上述,我另外有以下问题
1、请问我是否可以不同意降职降薪?
2、公司准备给我发《降职降薪通知单》,我想请问我收到单后是否可以不上班(不算旷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3、我是否可以申请仲裁为公司无故解除或更改劳动合同按2倍赔偿?
4、我的年终奖是否可能公司补发?
5、公司于今年3月份对我进行了一次调岗未调薪,当时未签调岗确认函,我想请问公司此次调岗是否违反劳动法?
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年终奖部分应补发员工吗
答案:1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6 13:05
- 提问者网友:捧腹剧
- 2021-03-16 07:49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袍清酒付
- 2021-03-16 09:05
理论上,年终奖的发放需要依据双方约定来处理,如未约定,则很难索要。如你所述,你可以不同意公司降职降薪,可以以此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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