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增值税补交帐务处理
- 提问者网友:贪了杯
- 2021-04-15 05:58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廢物販賣機
- 2021-04-15 06:36
值得关注的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的规定,偷税款的补征入库,应当视纳税人不同情况处理。即:根据检查核实后纳税人当期全部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包括当期留抵税额),重新计算当期全部应纳税额,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应当作补税处理,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应当核减期末留抵税额。因此,对于该文所述企业在8月份少记的收入造成漏记的增值税,不管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是在企业上年度会计决算编报之前还是之后进行,都应通过“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该科目的余额按照以上所述的原则进行处理,不能以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是在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决算之后进行的,作为直接补税的依据。
根据应付税款的规定,涉及企业所得税的,还应设立“所得税”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企业根据纳税所得计算出的所得税额,贷方反映税收减免或退回的所得税额。该科目余额在借方,月末应将其借方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其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而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数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少记收益、多计费用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数额。在处理补或退所得税等有关项目后,企业应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例:某生产机电产品的工业企业上年度8月份售给甲厂A产品200件,售价总额250000元,成本总额160000元,企业作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250000
贷:其他应付款——甲厂 250000
借:其他应付款——甲厂 160000
贷:库存商品——A产品 160000。
不通过“销售收入”账户,漏缴了增值税(销项税额)42500元,同时也少实现企业利润47500元(207500-160000)。
第一步:如果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是在企业上年度决算编报之前进行的,因上年度尚未结账,可根据正常的会计核算程序,直接调整上年度账项,应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产品(商品)的销售收入,通过“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产品(商品)销售成本,同时结转产品(商品)的销售利润。
其账务调整分录为(250000元应是含税售价总额,应化为不含税售价):
1.计入收入借:银行存款25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
213675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36325(213675×17%)。
2.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160000贷:库存商品-A产品160000。
3.将收入和成本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主营业务收入213675
贷:本年利润213675
借:本年利润16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160000
4.计算企业所得税该笔业务实现利润为213675-160000=53675元,应交企业所得税53675×33%=17713元。
借:所得税17713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7713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7713
贷:银行存款 17713
5.结转“所得税”科目
借:本年利润 17713
贷:所得税 17713
6.将“本年利润”科目余额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5962
贷:本年利润35962(213675-160000-17713)。
第二步:如果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是在企业上年度决算后进行的,且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由于企业上年度已结账,所有的损益账户在当期都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凡涉及调整会计利润的,不能通过正常的会计核算程序对“本年利润”科目进行调整,而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
1.依该例红字冲销分录不变,调整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25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13675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36325(213675×17%)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60000
贷:库存商品——A产品
160000。
2.计算企业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7713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7713。
3.上交时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7713
贷:银行存款17713。
4.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5962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5962。
企业出现以前期间的重大会计差错,如果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一并调整。如查出以前年度增加利润的,即企业少提了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应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盈余公积”科目;如查出以前年度减少利润的,即企业多提了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应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 1楼网友:琴狂剑也妄
- 2021-04-15 07:34
应补增值税10685元,按所属期另填申报表,填在第二栏或第三栏。 有留抵税额63454.49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留抵税额有两个数据,一是上期留抵税额,二是期末留抵税额,第13项“上期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初余额一致。第20项“期末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在本期销项税额中尚未抵扣完,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末余额一致。
参考资料:
1、按要求需直接补税入库(退税或冲减欠税后退税)的,将查补进、销项税额合计数在“应纳税额”栏(19栏)和“本期应纳税额合计”栏(24栏)的本年累计数、“期初未缴税额”栏(25栏)相应作增加(或减少)反映。并将查增或查减的进项税额合计数相应在“实际抵扣税额”(18栏)本年累计数作增加或减少反映 第4栏“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本月数和本年累计数都要填写(与附表一相对应) 第11栏“销项税额”包括了这个查补的销项税额,因为在17栏又加上去(多抵扣了),这样一加一减,等于抵消了。 至于进项税额的变化要和附表二对应。( 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和 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 11栏“销项税额”中本月数就是本月数,本年累计数=本年1月1日初至本月止+查补的金额 12栏“进项税额”中本月数就是本月数,本年累计数=本年1月1日初至本月止-查补的金额 18栏“实际抵扣栏”中本月数就是本月数,本年累计数=本年1月1日初至本月止-查补的金额 19栏“应纳税额”中本月数就是本月数,本年累计数=本年1月1日初至本月止+查补的金额(销项+进项) 25栏等于上个月期末应纳税额+查补的数额 本期交纳查补的数额,填在31栏“本期缴纳欠缴税额” 同时,37栏“本期入库查补税额”填上。 这样一来,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38=16-37=0 2、按要求需调整留抵税额后再入库(退税或冲减欠税后退税)的,还应区分以下三种情况: (1)查补的数额大于企业留抵税额 申报表“上期留抵税额”(13栏)填0,查补数额与企业留抵税额的差额在“期初未缴税额”栏(25栏)作增加反映;“实际抵扣税额”栏(18栏)的本年累计数应按本月数加上期累计数,再加上企业留抵税额(即查补税额冲抵的留抵税额)减查补税额中多报(或少报,用负数表示)的进项税额填列。 19栏“应纳税额”也要重新调整。 第4栏、9栏、37栏,16栏,9栏同上面的。 (2)查补的数额小于企业留抵税额的,申报表“上期留抵税额”(13栏)按企业留抵税额和查补数额的差额填写;“实际抵扣税额”栏(18栏)的本年累计数按本月数加上期累计数,再加上查补少报(或多报,用负数表示)的销项税额填列(或加上企业留抵税额减查补税额中多报(或少报,用负数表示)的进项税额填 “税款缴纳”部分的其他栏目按表中关系式填列 第4栏、9栏、37栏,16栏,9栏同上面的。 其它要分析填列的本年累计数,同上面的。 (3)查减的数额按检查部门的要求需调整企业留抵税额的,应在申报表“上期留抵税额”栏(13栏)作增加反映,并视其对调减数额的处理情况比照上述方法处理。
- 2楼网友:第四晚心情
- 2021-04-15 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