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证的取得方法有哪些?什么时候可以取得?谁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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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1-03 16:21
- 提问者网友:心如荒岛囚我终老
- 2021-11-03 13:09
土地使用权证的取得方法有哪些?什么时候可以取得?谁说说看?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你哪知我潦倒为你
- 2021-11-03 13:55
房屋一经购买并取得产权后,即作为购房人个人财产,并无居住年限的限制。但对于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来说,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购房人取得的为该土地的一定年限的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时间为50-70年,自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之日起计算。在该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土地将被国家收回,房屋所有人可以在继续交纳土地出让金或使用费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该土地。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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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妄饮晩冬酒
- 2021-11-03 14:47
在实际工作中,土地出让金往往不是一次性支付,土地使用权证也未必在土地出让金支付后立即取得,这就引出了该土地出让金如何核算的问题。一般来说,土地出让金的核算可按以下三种情况分别做出处理:一土地出让金未支付完毕,土地使用权证已经取得。这时,实际上土地使用年限已经确定,尚未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可以理解为欠付款,因此,可按土地使用权总价金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总价与已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之间的差额部分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同时,土地成本按土地使用证上的使用期限作分期摊销。二土地出让金已支付完毕,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取得。因土地出让金已全部结清,所以列入无形资产后,不会再变动(除了摊销),但土地使用权证未取得,土地面积有时可能会与土地使用权证有出入。而资产是指由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并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土地出让金既然已列作无形资产,应当按一定的方法(一般是直线法)予以摊销。摊销年限可以按土地出让合同上规定的年限确定。届时,土地面积按照实际进行调整。三土地出让金未支付完毕,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取得。对此,有两种处理方式,其一,既然权证未取得,土地使用年限不能确定,款项亦未支付完毕,可作挂账处理;其二,虽然权证未取得,但土地使用权已享用,比照在建工程已完工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会计处理,应当暂估入账,并按暂估入账数及暂估的使用年限开始摊销,待权证取得后,再在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内作调整。这样处理,比较符合会计的真实性原则和稳健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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