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的总经理是总部派过来的,但是他同时兼任北京和上海的总经理。
他的劳动合同,公寓,就业证,在留资格都是在上海办的。
我们是应该在上海给他上个税还是在北京。
现在是上海发70%的工资上100% 个税,北京发30% 工资,上0个税。。。。
谢谢帮忙!
外国人由总公司委任分别担任北京和上海公司的总经理,如何缴个人所得税。
答案:1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9 03:07
- 提问者网友:却不属于对方
- 2021-02-08 10:54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怀裏藏嬌
- 2021-02-08 12:13
这种在关联公司内任多个职务的,可以固定在一地汇总缴税(你做的没错),但是要向其他部门说明,而且一旦确定了缴税地点,不能随意变更,需要经原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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