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征收是在2010年8月25号签的字,在2011年3月21日我父亲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父亲没读过什么书,他和我分了户,当时签的时候我本人不在场,拆迁办也从未要求我本人签),又代我本人签了一份关于拆迁安置的声明书,签完之后就表示不再参与以后的拆迁安置的任何优惠待遇,比如我结婚生子或办理独生子女等一些优惠和补助政策。可巧的是,那个时候我已经结婚,并且我老婆已经怀了6个月的身孕了,并在2011年6月12日顺利产下一名男婴。本来拆迁办答应帮我办理新增人口的购房券和独生子女优待费,一共加起来有17万多,但前些日子拆迁办那边又突然拿出一份我本人觉得莫名其妙的声明书说,签了这个就不能办理了,并且这个声明书根本不是我本人签的字,上面的指纹也不是我的,难道就因为这一纸声明让我白白丢掉那17万多吗?拆迁办那边还说我们已经拿到了自己的购房券,至于我儿子的那一份,因为他已经是非农户口了,就不再参与了,但是为什么我们村组很多和我们是同类型的都拿到了购房券和独生子女费呢?而且还有的子女比我儿子小的都拿到了,他们只是没有签那一份声明。我有个邻居在拆迁的时候他们根本就没有那一个声明签订项目,这是我在拆迁办问到的,我觉的太不公平了,凭什么他们不但没有签,并且连签的机会都没有,而轮到我就有签了,并且还是在非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希望律师您能给我一个合理的答复,我觉得我们真亏得太冤了!
在我们村组只有我那一户没有拿到我儿子的购房券和独生子女费了,他们好多连关于拆迁安置声明的签署项目都没得,我那个邻居的儿子比我儿子还小都拿到了。
我父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代我本人签署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
答案:3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5 15:02
- 提问者网友:雨不眠的下
- 2021-03-05 06:37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等灯
- 2021-03-05 07:54
首先需要诉讼时效的问题;其次,您父亲在没有您的授权下,签署拆迁安置说明书没有法律效力。但是,我认为还是需要解决诉讼时效的问题。我是卫律师,欢迎私信联系。
楼下的回答中,提问者需要注意他们回答中的如下问题: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一年,您的时间可能已过。在这,您的父亲不构成表见代理的成立要件。
楼下的回答中,提问者需要注意他们回答中的如下问题: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一年,您的时间可能已过。在这,您的父亲不构成表见代理的成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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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醉吻情书
- 2021-03-05 08:47
你好!
该协议无效,因为你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你父亲带你签的协议,事后也未得到你的追认,因此,你父亲属于越权代理,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 2楼网友:英雄的欲望
- 2021-03-05 08:27
根据你的说法,你父亲的签字是无效的,因为父亲不构成你本人的有权代理,不过问题在于,当时你父亲是否向拆迁办表示,他可以完全代表你,或者说,如果拆迁办的人提出他们有合理理由相信你父亲可以代理你的话,比如说,你父亲有你的印鉴或者你之前说过由你父亲代理之类的话,那么这个声明书是构成表见代理的,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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