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在苏州太仓市,于2008年4月份投资了大概80葡萄园,其中有大队主任百分之三十的股权。。。我岳父早在10年前左右就在太仓种植葡萄,当时还被授予"新太仓人”。。我们家祖籍安徽巢湖
去年投资这80亩,是村里牵头和鼓励的。。可是就在前几个月,村里的干部集体就在我岳父葡萄园的隔壁,也种了大概80亩左右。。。总共8个干部,村书记的女婿投资30万,其它的每人5万。。。他们一起投资65万元,然后村里也拿出65万元公款和他们合股。。。关于投资葡萄园,也就是他们几个干部自己私下决定的
我想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用村里的钱和他们自己的钱一起搞投资,这样行吗?
而且关于他们投资葡萄园,是由于去年有个农林局局长来我岳父田里视察。。当时是说把很多优惠政策给我岳父,现在呢,我岳父的葡萄园政府什么政策也没给。。。更没有什么补贴。。他们是用这些优惠政策和补贴,才弄的这个葡萄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