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购买二手房一套,正常住宅房,房主是2003年购买的,我买的时候,由于手里没有太多资金,就给了一部分同金,然后接着原房主的房贷每月还房贷,且在第三方见证人见证下签订了买卖合同,2010年我将全部银行贷款还清后,在银行做了结账手续到房产中心换了新的房产证,但这个新换出来的房产证需要原房主本人才能取出来,然后才能重新做过户与更名,但从2010年开始至今,我曾多次与原房主沟通(打电话,去她工厂里见本人),她都以没时间,太忙过两天这样的理由拒绝协助我办理过户手续(签订合同时写明了原房主有义务配合办理过户等),我想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该怎么办?要是走法律程序的话,该如何办理?产生的费用要怎么办?谢谢大家了!!!
2011年一整年与房主失去联系,多方打听后找到她的亲人,了解她的状况,后找到她的时候,她开了一个水厂,几次沟通后,她话里话外表示房子当时卖的太便宜了,她让我先借给她一万块钱,然后有时间就和我去过户,她的亲人们也说她这个人是一个不讲理的人,这个房子就是从她公婆那里强行霸占来的(不过房本上写着是她的名字),真的让人头疼!请亲们帮帮我!是不是一定得走法律程序?
原房主不配合过户我该怎么办
答案:3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1 08:09
- 提问者网友:美人性情
- 2021-03-10 08:16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轮獄道
- 2021-03-10 08:49
找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写一封法律函并寄给原房主。及时联系原房主,能和解尽量和解。
不能和解的,有合同额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日期履行,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诉讼维权,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能和解的,有合同额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日期履行,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诉讼维权,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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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十年萤火照君眠
- 2021-03-10 10:57
最好是给点好处费,因为她认为你占了她的便宜,她开口1万,你就说你手头也紧,给2000行不,然后在她答应过户后,那你要找到她一起去过户,在途中再谈,估计要个3000到3500元,你准备好钱,最好是现金,谁都会见钱眼开的,等过户好后,你就给她钱了解啦。
- 2楼网友:长青诗
- 2021-03-10 09:50
如果真的给他一万块钱能过户 ,还真可以给她这个钱 ,起诉只是为了争口气 ,她更会以没时间推脱, 到强制执行花费可能远高于一万块 ,而且耗时可能需要一二年 ,你这个2005年就购买了 ,到现在已经上涨了几倍之多 ,这时候很多人都会不平衡 ,她才提了个一万元 ,胃口实属不算太大。个人认为给她这些钱是最佳选择 。
看你字里行间流露的意思,可能不大会赞同我的见解 ,不要紧 提出来给你作参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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