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借了一公司2万元钱,今年我先还1万元,请问,我在原借条上注明于某年月日已还1万,这样有不妥处吗
答案:6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4 11:41
- 提问者网友:我的未来我做主
- 2021-04-14 07:18
若让对方给我出具一份收条,我担心在彻底还清前将收条丢失,如果只在借条上注明,我就不必为此担心了,直接在原借条上注明已还数额会带来什么麻烦呢?请您为我指明,在此我表示衷心感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鱼芗
- 2021-04-14 08:22
个人觉得让收款的经手人写一张收条或收据之类的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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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污到你湿
- 2021-04-14 10:53
无论是借款还是还款,都要写收据,这样对双方都比较负责。
- 2楼网友:鸠书
- 2021-04-14 10:22
是可以的吧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 3楼网友:掌灯师
- 2021-04-14 09:51
可以!没有什么不妥的。
- 4楼网友:西风乍起
- 2021-04-14 09:26
双方的借条上都要写好”于某年月日已还1万“,最好双方都在下面签字。
- 5楼网友:刀戟声无边
- 2021-04-14 08:32
应该是没有什么不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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