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阳光花园问题多房屋产权是小产权还是全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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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1 04:12
- 提问者网友:我是我
- 2021-02-10 09:35
高铁阳光花园问题多房屋产权是小产权还是全部产权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長槍戰八方
- 2021-02-10 10:13
厦门高铁阳光花园属于限价商品房。是南昌铁路局改善沿线铁路职工住房条件投资建造的。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将南昌铁路局位于厦门集美的自有土地31610.529平方米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南昌铁路局,用于建设“厦门高铁阳光花园”(限价商品房)项目。项目所建商品住宅限定销售给厦门铁路内部职工,销售价格不得低于5000元/平方米,并限定在取得土地房屋权证起8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出让年限:住宅70年,教育50年。
关于“厦门高铁阳光花园”限价商品房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前的公示
根据铁道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铁路建设发展的会议纪要》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为支持帮助南昌铁路局改善沿线铁路职工住房条件,我局拟将南昌铁路局位于厦门集美的自有土地31610.529平方米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南昌铁路局,用于建设“厦门高铁阳光花园”(限价商品房)项目。
我局已受理南昌铁路局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21号令)规定的用地条件。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一、供地方案
土地坐落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厦门集美厦门新站片区 31610.529 城镇住宅、教育用地
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102200平方米,其中:住宅97924平方米、幼儿园3176平方米、生鲜超市1100平方米。
出让年限 拟出让楼面价格(元/㎡)
住宅70年,教育50年 住宅楼面地价1223元/平方米,幼儿园楼面地价30元/ 平方米,生鲜超市不计地价。
拟出让总价(元) 意向用地者
出让总价119856332元 南昌铁路局
我局已与南昌铁路局签订《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意向书》((2010)厦地意向字(005)号),厦门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意向书的第三方,意向书其中约定:
本项目所建商品住宅限定销售给厦门铁路内部职工,销售价格不得低于5000元/平方米,并限定在取得土地房屋权证起8年内不得上市交易;项目建成后,生鲜超市1100平方米由厦门夏商集团有限公司以2200元/平方米收购;
为利于项目的实施,同意南昌铁路局授权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厦门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宗地土地出让金缴纳、开发建设和销售工作,项目的销售对象、销售价格由南昌铁路局确定,楼盘销售清单由南昌铁路局盖章后,委托厦门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登记备案和及缴款手续。
二、本公示时间为10日。对上述供地情况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方式于2010年11月4日前向我局纪检监察室反映。
三、受理地点:莲岳路156号松柏大厦1802室;电话:0592-5108056;传真:0592-5105575。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与意向人签订《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2010年10月25日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将南昌铁路局位于厦门集美的自有土地31610.529平方米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南昌铁路局,用于建设“厦门高铁阳光花园”(限价商品房)项目。项目所建商品住宅限定销售给厦门铁路内部职工,销售价格不得低于5000元/平方米,并限定在取得土地房屋权证起8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出让年限:住宅70年,教育50年。
关于“厦门高铁阳光花园”限价商品房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前的公示
根据铁道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铁路建设发展的会议纪要》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为支持帮助南昌铁路局改善沿线铁路职工住房条件,我局拟将南昌铁路局位于厦门集美的自有土地31610.529平方米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南昌铁路局,用于建设“厦门高铁阳光花园”(限价商品房)项目。
我局已受理南昌铁路局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21号令)规定的用地条件。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一、供地方案
土地坐落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厦门集美厦门新站片区 31610.529 城镇住宅、教育用地
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102200平方米,其中:住宅97924平方米、幼儿园3176平方米、生鲜超市1100平方米。
出让年限 拟出让楼面价格(元/㎡)
住宅70年,教育50年 住宅楼面地价1223元/平方米,幼儿园楼面地价30元/ 平方米,生鲜超市不计地价。
拟出让总价(元) 意向用地者
出让总价119856332元 南昌铁路局
我局已与南昌铁路局签订《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意向书》((2010)厦地意向字(005)号),厦门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意向书的第三方,意向书其中约定:
本项目所建商品住宅限定销售给厦门铁路内部职工,销售价格不得低于5000元/平方米,并限定在取得土地房屋权证起8年内不得上市交易;项目建成后,生鲜超市1100平方米由厦门夏商集团有限公司以2200元/平方米收购;
为利于项目的实施,同意南昌铁路局授权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厦门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宗地土地出让金缴纳、开发建设和销售工作,项目的销售对象、销售价格由南昌铁路局确定,楼盘销售清单由南昌铁路局盖章后,委托厦门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登记备案和及缴款手续。
二、本公示时间为10日。对上述供地情况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方式于2010年11月4日前向我局纪检监察室反映。
三、受理地点:莲岳路156号松柏大厦1802室;电话:0592-5108056;传真:0592-5105575。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与意向人签订《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201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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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02-10 11:05
你去里面转一圈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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