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几个小伙伴在徐州陈雷药店上班,当时和经理说好的工资一月一结,但是上班近两个月了,还不发工资,问什么时候能发,说公司规定考核通过签完合同才发工资,现在走了一分钱都不给,我们没办法,继续干吧,过了几天到中秋节了,有一个小伙伴签过离职一个月了,问2.5月的工资什么时候能结清。经理说店里缺人,过几天再说,工资什么时候结清没说,再问就摆脸色。我个人报了远程教育,需要学费生活费房租等等,又要过节,需要钱,记得经理说过可以预支一部分工资,然后我就给她打电话,问可以预支多少工资?!!!经理说,公司规定只有签过合同才能预支工资?!!!
我们很是无语
我和几个小伙伴在徐州陈雷药店上班,当时和经理说好的工资一月一结,但是上班近两个月了,还不发工资,问
答案:2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30 11:53
- 提问者网友:精神病院里
- 2021-01-30 05:22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话散在刀尖上
- 2021-01-30 06:18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污到你湿
- 2021-01-30 07:34
打114查电视台电话,再问栏目组电话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