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扣划款项时将法院自己的账户名称写错导致划款未入账,现在法院要求银行负连带责任,银行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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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07 01:12
- 提问者网友:你独家记忆
- 2021-03-06 09:20
法院在扣划款时将自己的入账名称写错,导致账号户名不符,划款不能入账而退回被执行人账户,造成资金被转移,法院要求银行以自己的财产对此负连带责任,银行该怎么办?急!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上分大魔王
- 2021-03-06 09:32
银行有责任吧?即使法院扣划被执行人款项时,因工作疏忽账户写错,造成不能进入法院的账户。但钱退到被执行人账户,应该是一种冻结状态。既然冻结的款项被被执行人转移,银行就有责任。这只是一种推断!按理中国人民银行应该有类似规定,只不过即使中国人民银行有规定,都是一种行业保护的规定,不见得效力有多大。在现实是法院可能国家赔偿(实际就是国家财政赔偿)情况下,那么肯定会选择银行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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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酒者煙囻
- 2021-03-06 11:08
法院扣划银行存款规定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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