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那里是要签了合同才能领工作服,然后才可以上班的。我本来是不想签的,但是他们告诉我这个只是个形式,没有关系的。我试了一天,感觉不行,我想知道我可以走的了吗?我一号和二号都没有去店里,理由是生病了。还有,他们的合同是写着工作八小时,一个礼拜休息两天,但是真正的是工作九个十个小时甚至更久,一个礼拜休息一天。
我是十月三十一号去知味馆上班的。在三十号的下午我与他们签了合同,合同是签三年,我现在的工作牌是实习服务员,而且上下班也没有打卡,就是说我还不是他们的正式员工,请问我现在不想做了,这份合同生效吗?
答案:5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7-25 04:12
- 提问者网友:最爱你的唇
- 2021-07-24 19:07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千杯敬自由
- 2021-07-24 20:10
这份合同生效了。合同是写着工作八小时,一个礼拜休息两天,但是真正的是工作九个十个小时甚至更久,一个礼拜休息一天。那他们违反了合同约定,你可以以此来要求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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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野味小生
- 2021-07-25 00:44
合同已生效,你可以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用 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 2楼网友:西岸风
- 2021-07-24 23:51
你现在是实习服务员,也就是还在试用期。按照新劳动法的规定,可以随时通知老板辞职的,不需要什么特别的理由。合同的里面的条款是过了试用期之后才有效的。
- 3楼网友:逃夭
- 2021-07-24 22:42
合同无效。霸王条款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就算是到了法庭上法律不回支持的
- 4楼网友:忘川信使
- 2021-07-24 21:45
既然你实际工作环境与合同约定不同,那你可以提出辞职,对方不同意,你可以以对方违反合同约定在先为自己的抗辩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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