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共有人
我妈在2005年已跟我爸离婚,我跟着我爸,我妹跟着我妈,我妈在2013年11月22日按揭了一套90多平米的房屋,我作为共有人,首付12万全是我妈给的,贷款期限为15年每月2500元的按揭费,2015年过后,我每月将给交按揭放款1000-1500元,可能到2020年,按揭费全是由我付,直到付完为止,我的户口没在我妈那里,我妹妹的户口在我妈那里,以后我妈老了,不在了,房屋继承人应当是谁,我妹妹有份吗?(注:我现在20岁 我妹妹是寄养的现在11岁,不是亲生的; 我妈现在还没有结婚)
房屋共有人
答案:4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3 01:26
- 提问者网友:绫月
- 2021-03-22 21:48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封刀令
- 2021-03-22 22:08
房屋共有人是指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共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共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房屋共有人享有的权利如下:1. 处分自己份额权房产共有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共同义务共同共有房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换而言之,在共同共有关系存在期间,部分共有人无权擅自处分共有房产。2. 要求分出自己份额权。对于共同共有房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分割;无协议的应对共同共有房产进行等分。鉴于房产不可任意分割,故多采用折价进行分割。3. 对其他共有人出售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在共同共有房产分割毕后,一部分房产所有人需要出卖其所有房产的,如果该部分房产作为未分割前共同房产的一个整体或配套使用,那么,另一部分房产所有人享有优先的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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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03-23 00:31
房子是你和你妈妈的,假如你们双方各50%的产权,你妹妹有权继承你目前名下50%里属她的那部分
- 2楼网友:往事隔山水
- 2021-03-22 23:18
一、在你结婚之前买的房子,如果不是以你的名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派出所有权拒绝受理入户申请;
二、建议:
1、把房屋所有权过户到你的名下;
2、追加你为共有权人;
3、如果房屋所有权人是你的配偶,可以依据夫妻投靠的规定迁入户口。
- 3楼网友:野味小生
- 2021-03-22 22:37
你说你作为共有人,是你自己说的,还是你母亲购买这房子时签署的购房合同有你姓名??
如果购房合同以及以后房产证没你名字,你就不是所谓的共有人,该住房产权属于你母亲一人独有。如果你名字在购房合同上,那么~~你就是共有人,在没有约定份额前提下,你和你母亲各占50%权益份额。
以后如果你母亲过世,在她没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前提下,需要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你母亲过世时候的配偶)死者子女(你和你那位妹妹)死者爹妈(你的姥姥姥爷)你们三方平均分配继承你母亲名下房产份额!
至于是全部份额还是一半,就需要看房产证或是购房合同上面标注人是否有你!
如果你不是法律认可共有人,你的所有出资款,可以作为对你母亲的债权。你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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