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总是接到一个前同事的短信,她声称我的女友干扰了她的生活,劝她的男朋友和她分手,我经过多方了解,并向她的男朋友和我的女友求证,证实这个前同事说的并不是事实,我就回了她的短信,希望她管好自己,别干扰别人生活,之后她又发来信息,说我的女友行为不检,并对我进行了威胁,请问,我可以起诉她毁坏他人名誉,干扰他人生活吗?我保存了所有的短信记录,我让她出示证据,她拿不出来,谢谢各位,请帮忙分析一下。
谢谢回复,我说的不是性骚扰,我说的是她损害了我女友的名誉,干扰了我的正常生活,我只是想通过起诉她,让她收敛一些,别总是妨碍别人
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对方吗?
答案:5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7 04:58
- 提问者网友:孤凫
- 2021-04-06 09:23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怀裏藏嬌
- 2021-04-06 10:45
如果该短信严重干扰了你的生活,侵犯了你的隐私.你还是可以起诉的,但我个人认为,胜率不是很大,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赔偿.
给你参考:
所谓性骚扰是指违背对方意愿,故意侵扰对方性权利的某种作为或不作为。在审判实践中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界定性骚扰:第一,被骚扰者的主观状态,骚扰者的行为违背了被骚扰者的主观意愿,会引起被骚扰者的心理抵触、反感等;第二,骚扰者的主观状态,是出于一种带有性意识的故意,即骚扰者明知自己带有性意识的行为违背被骚扰者的主观意愿,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第三,骚扰者的客观行为,骚扰行为可以表现为作为,即积极主动的言语、身体、眼神或某种行为、环境暗示等;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即利用某种不平等的权力关系使被骚扰者按照其意志行为;第四,侵犯的客体,性骚扰行为直接侵犯的权利客体是被骚扰者的性权利,实质上是公民人格尊严权的一种。
给你参考:
所谓性骚扰是指违背对方意愿,故意侵扰对方性权利的某种作为或不作为。在审判实践中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界定性骚扰:第一,被骚扰者的主观状态,骚扰者的行为违背了被骚扰者的主观意愿,会引起被骚扰者的心理抵触、反感等;第二,骚扰者的主观状态,是出于一种带有性意识的故意,即骚扰者明知自己带有性意识的行为违背被骚扰者的主观意愿,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第三,骚扰者的客观行为,骚扰行为可以表现为作为,即积极主动的言语、身体、眼神或某种行为、环境暗示等;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即利用某种不平等的权力关系使被骚扰者按照其意志行为;第四,侵犯的客体,性骚扰行为直接侵犯的权利客体是被骚扰者的性权利,实质上是公民人格尊严权的一种。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逃夭
- 2021-04-06 15:34
当然可以起诉,但是警告你,这种官司费时费力,得不到什么实惠,还是好好谈谈,私了解决,可能效果要好的多。不然大家就成仇人了!
- 2楼网友:像个废品
- 2021-04-06 14:21
报案吧!除非你是律师想出名才去打这个官司!
- 3楼网友:渊鱼
- 2021-04-06 13:30
建议您找当地的律师帮助。
- 4楼网友:封刀令
- 2021-04-06 12:22
本人认为你不承担责任或者只承担适当责任,因为这个事情,你并没有过错,你把酒精放在床下比较隐秘的地方,已经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而且酒精和水是有明显区别的,打开盖子就能闻出来这珐稜粹谷诔咐达栓惮兢瓶酒精并不是水而是酒,并且偷喝别人的水本身就存在过错,所以这个应当由你这个同学自己承担责任或者说你只承担适当的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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