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法律界前辈,近年来征地拆迁工作似乎很热火,包括本人家所在地,也有部分房屋被拆迁,并且统一安置,仅仅因为这一部分人,导致我们没有拆迁的地段也被"拟"拆迁,一直在传言,一直在谣言说要拆迁,但是政府却又没有明文规定我说我们是必须的拆迁户,在这些前提都没有的情况下,不允许我们重新建自己的房屋,我想问一下,这合法么?
1、整个庄子被拆迁的仅有五六户而已,就拟定了我们也不允许在原宅基地的地面起房子.
2、从发展事态上看,根本看不出什么拆迁的苗头,老农意识的村民一直谣言要拆迁
3、本人没有亲自证实,从家人口中得知不允许起房子,可是又不让拆迁,有结婚打算,却被活活拦死,这就是政府?
本人气愤,问的可能太凌乱,希望有这方面经验的前辈能帮助解决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