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领导调换岗位可以不去吗?会不会被辞退?如果被辞退有补偿吗?有法可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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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2 17:47
- 提问者网友:棒棒糖
- 2021-02-12 13:41
被公司领导调换岗位可以不去吗?会不会被辞退?如果被辞退有补偿吗?有法可依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过活
- 2021-02-12 14:44
1、单位不能任意调换工作岗位,调换工作岗位是一种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应当协商一致才可以;
2、如果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应当支付赔偿金;
3、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如果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应当支付赔偿金;
3、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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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拜訪者
- 2021-02-12 17:35
你可以和单位协商,协商不行你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会给你经济补偿金,具体是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工作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补偿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能超过12个月。
这里的工资是指本人在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 2楼网友:走死在岁月里
- 2021-02-12 16:52
你好!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岗位系劳动合同主要内容之一,故公司要调换你岗位的,应与劳动者协商处理,一般不可单方决定。(17条、35条)
2、若不是因为你不胜任该岗位工作而调岗,你又不愿意,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解除。(40条)
3、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赔偿你。(87条)
4、参见劳动合同法、劳动法规定。
祝好!
如有疑问,请追问。
- 3楼网友:西岸风
- 2021-02-12 15:59
可以跟领导多沟通协商,自己不愿意去的理由。
假如被辞退了,是没有补偿的,这个是你和公司签订的合同,要遵守公司制度,服从安排,如果不服从,领导有权力给以处罚或辞退。(因公受伤或者残疾,而被无理由辞退的才需要公司支付三倍工资的赔偿)
具体请查看《劳动合同法》
- 4楼网友:患得患失的劫
- 2021-02-12 15:04
可以不去。
因为不同意调岗,被辞退属于违法辞退。违法辞退有补偿,补偿金额根据在公司的年限确定,
参看法律《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打官司耗时耗力,最好协调解决,如果非要打官司找专业人员详细咨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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