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和一公司签订一份关于装潢工程的合同。。但是最近合同方以我们效率低 。想要我们停止现在的装潢工程。。但是我们已经投资了。。请问我们可以索要违约金吗????
答案:3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6 06:49
- 提问者网友:玫瑰园
- 2021-05-05 21:18
关于那装潢工程。。签订方在和我们签订以外。最近又和别人签订一份。。。但是我们已经为那工程投资了很大。。所以那个属于违约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过活
- 2021-05-05 22:15
1、发包方要求贵公司停止施工、换施工单位(即解除合同关系)是需要具备法定条件的:
(1)除合同特别约定外(如“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存在进度延误*日,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外”),贵公司必须存在法定过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施工合同解释》第八条的规定,“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2)发包方需要向贵公司送达解除合同的函件。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发包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若发包方不全部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又与第三方就此项工程签订合同将工程另行包给他人的,
建议贵公司:
(1)收集到发包方与第三方的合同;
(2)发函通告。依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发“停工索赔函”催告发包方解除其与第三方的施工合同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工程款的按约支付);
(3)发包方拒绝解除第三方合同且拒绝担保的,贵公司应主动索赔。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预期违约”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 刘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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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神也偏爱
- 2021-05-06 00:06
你要把合同传上来才晓得
- 2楼网友:摆渡翁
- 2021-05-05 23:27
不能确定是否违约,要看合同签订的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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