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偿与责任有关吗?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6 13:45
- 提问者网友:川水往事
- 2021-01-26 08:21
我朋友晚上8.50下班回家在一交叉路口,红绿灯已关闭。我方是电瓶车由北向南,对方是出租车由东向西,我方已过4分之3的路段时,被时速60公里左右的对方冲撞到我方的电瓶车的腰部,致使车毁坏人受轻伤,交警是绍兴市交警大队的范凌结,第二天早上他要我们在认定书上签字。认定同等责任,他说我们要让右方车先行,我说我电瓶车15公里不到的车速是晚上,我到了路当中还要让对方的车从我身上过去不成?他车灯不亮速度之快,交警为什么不问在交叉路口车辆必须减速让行?还是加压力要我们签字,没跟我们解释?我对这样的认定有意见,得不到解释,更没钱请律师,我是四川人。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执傲
- 2021-01-26 08:59
不服可以申诉。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逃夭
- 2021-01-26 09:09
按照案情的描述,本事故已经经过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你方承担次要责任。
按照你介绍的情况分析,比较有可能的是由于你方的女式摩托车已经达到了机动车的规格标准,按照双方均为机动车的事故性质来处理,这样的话不论你方是否有驾驶证或者车辆是否有登记号牌,投保交强险,一律视为按照有交强险的情况处理,双方均需要在交强险额度内(直接财物损失2000元,人伤治疗1万元)先全额赔付对方损失,如有超出此额度的不足赔偿部分,才按照责任比例各自承担,因此对方出租车拿出2000多的修车单据,原则上你方需要先赔偿对方2000元,超出部分再按照主次责任7:3各自承担。
另外,由于对方付主要责任,你方除了可以向对方索赔修车费用,人伤医药费、检查费之外,还可以根据具体伤者的误工损失计算误工费索赔,同样道理,对方也需要先在修车费用2000元,医药费、误工费等1万元额度内先全额赔偿你方,如仍有超出部分才按照主次责任7:3各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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