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区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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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20 23:04
- 提问者网友:暗中人
- 2021-03-20 02:11
福建自贸区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西岸风
- 2021-03-20 03:19
对从境外进入平潭与生产有关的给予免税的货物包括: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区内生产企业运营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区内从事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物流、服务外包等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在福建,小微企业中的A级企业,可以享受最高授信200万元的无担保无抵押贷款,目前银行已发放贷款6000万元。
区内有扶持小微企业发展7大政策:
1.缓解融资困难。
对为小微工业企业和小微贸易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且保费不高于银行同期利率40%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其在保余额分别给予1%和0.8%的风险补助。对为小微工业企业直接提供贷款的小额贷款公司,单笔贷款额度不高于100万元、且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2倍,其贷款余额给予1%的风险补助。
2.减轻税费负担。
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至2015年12月31日止。对确实无法建立健全帐证实行核定征收的小微企业,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所得率幅度内从低核定。对符合条件的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按规定予以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小微工业企业江海堤防工程维护费由按照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09%改按流转税额的0.09%缴纳。
3.建设服务平台。
对被评为国家和省级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创业基地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4.促进转型提升。
对当年上升为规模以上的小微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比上年每增加1000万元、税收增长15%以上,市、县(市)区财政各给予3万元奖励。小微企业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6%,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材料经过市科技局初审合格推荐省科技厅参加评审的小微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在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再给予5万元奖励。在纳税前50名的小微企业中,结合亩产税收情况评选10名贡献大、成长性好的小微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
5.保障土地厂房。
小微企业利用现有工业用地增加容积率或进行危旧厂房改造的,在符合规划且未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小微企业所需用地,可以租赁或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年限可在法定最高年限内根据企业需要设定,但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6.加强用工服务。
积极开展紧缺技术工种免费技能培训,力争每年培训人员万人以上,所需经费由就业专项资金支付。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30%(超过100人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可以享受贴息贷款优惠政策,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贴息比例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据实支付,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对当年到我市小微企业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人员达10人以上、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在我市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其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市政府给予30%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一年。
7.支持开拓市场。
积极组织小微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政府部门组织的国内外展会应尽量减免展位费和其他费用。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小微企业占联合体份额达到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对首次利用经经贸部门认定的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商务活动的,给予不超过年费用50%的一次性补助。
区内有扶持小微企业发展7大政策:
1.缓解融资困难。
对为小微工业企业和小微贸易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且保费不高于银行同期利率40%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其在保余额分别给予1%和0.8%的风险补助。对为小微工业企业直接提供贷款的小额贷款公司,单笔贷款额度不高于100万元、且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2倍,其贷款余额给予1%的风险补助。
2.减轻税费负担。
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至2015年12月31日止。对确实无法建立健全帐证实行核定征收的小微企业,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所得率幅度内从低核定。对符合条件的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按规定予以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小微工业企业江海堤防工程维护费由按照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09%改按流转税额的0.09%缴纳。
3.建设服务平台。
对被评为国家和省级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创业基地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4.促进转型提升。
对当年上升为规模以上的小微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比上年每增加1000万元、税收增长15%以上,市、县(市)区财政各给予3万元奖励。小微企业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6%,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材料经过市科技局初审合格推荐省科技厅参加评审的小微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在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再给予5万元奖励。在纳税前50名的小微企业中,结合亩产税收情况评选10名贡献大、成长性好的小微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
5.保障土地厂房。
小微企业利用现有工业用地增加容积率或进行危旧厂房改造的,在符合规划且未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小微企业所需用地,可以租赁或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年限可在法定最高年限内根据企业需要设定,但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6.加强用工服务。
积极开展紧缺技术工种免费技能培训,力争每年培训人员万人以上,所需经费由就业专项资金支付。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30%(超过100人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可以享受贴息贷款优惠政策,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贴息比例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据实支付,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对当年到我市小微企业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人员达10人以上、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在我市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其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市政府给予30%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一年。
7.支持开拓市场。
积极组织小微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政府部门组织的国内外展会应尽量减免展位费和其他费用。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小微企业占联合体份额达到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对首次利用经经贸部门认定的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商务活动的,给予不超过年费用50%的一次性补助。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洒脱疯子
- 2021-03-20 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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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技术服务类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减免: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特区内新设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对经济特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 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2008年1月1日起,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国家重点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
环境保护类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2、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企业从事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得企业所税三免三减半: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
科技创新类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动漫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2009年1月1日起,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即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动漫企业,先判断其当年是否享受免税优惠,若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
金融服务类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财税[2008]1号)
1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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