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自销竹段是否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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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30 02:31
- 提问者网友:王者佥
- 2021-01-29 12:54
自产自销竹段是否免税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封刀令
- 2021-01-29 13:46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5条第1款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三十五条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根据《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农产品初级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文件规定:林木产品初加工:通过将伐倒的乔木、竹(含活立木、竹)去枝、去皮、去梢、去叶、锯段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原木、原竹、锯材。
因此,按照您的表述,贵公司将原竹,进行简单加工处理后制成的竹段属于农产品的初级加工,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这些规定,应当免征增值税,免税产品只能开具普通发票,购买方凭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依照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因此,贵公司销售竹段销售额在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属于免税收入。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三十五条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根据《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农产品初级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文件规定:林木产品初加工:通过将伐倒的乔木、竹(含活立木、竹)去枝、去皮、去梢、去叶、锯段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原木、原竹、锯材。
因此,按照您的表述,贵公司将原竹,进行简单加工处理后制成的竹段属于农产品的初级加工,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这些规定,应当免征增值税,免税产品只能开具普通发票,购买方凭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依照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因此,贵公司销售竹段销售额在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属于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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