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号,李小明向张大刚借了3600元人民币,约定一年内归还,不收利息,请你代写一份借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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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30 11:48
- 提问者网友:疯子也有疯子的情调
- 2021-04-30 01:13
2010年4月1号,李小明向张大刚借了3600元人民币,约定一年内归还,不收利息,请你代写一份借据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北城痞子
- 2021-04-30 01:27
私人间的借据,简单扼要的写要就可以了!
标题:借据
内容:我李小明今借到张大刚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3600.00元),约定一年时间(到期日:2011年03月31日)不计利息归还,本借据一式2份,2人各执1份。
特立此据
右侧: 借款人:李小明
右侧: 出借人:张大刚
右侧:借款时间:2010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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