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和嫂子婚后打算买一套房子。首付是我妈给,按揭是他们夫妻给,协商后决定房子的产权写我妈和我哥共有,法律上可以这样不呢?如果他们之后离婚的话,按照法律应该怎样处理房子?如果我母亲去世的话,按照法律又应该怎样处理呢?问题有点儿复杂,谢谢!
关于房子产权的问题
- 提问者网友:我是女神我骄傲
- 2021-05-09 23:48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像个废品
- 2021-05-10 00:20
你的问题,房产证上写你哥哥和嫂子跟你妈的名字这个可以的,法律上也允许。
既然是打算买房子,在买房子之前最好让你妈跟你哥哥和嫂子签订一个家庭购房协议,房产证上除了写你哥哥的名字,还可以在共有人栏中写上你嫂子和你妈妈的名字。你妈妈也可以领取到共有房产证书。(既然是共有,那还要分清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就是说你妈妈在此房产中所占的份额比例,共同共有就好说了,三人都享有所有的权利,具体在房子中占多少财产,那要通过析产来定)
如果你哥哥和你嫂子日后离婚,应该按照房产的共有人先进性析产,先把你妈妈的房产划出来,然后再把你哥哥和你嫂子共有的份额按照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处理。
如果你母亲去世,对你母亲的所有合法遗产继承开始(包括在你哥哥的房产中的份额),按照法律规定,应该作如下处理:
1、如果你母亲有遗嘱,按照你母亲的遗嘱处理。
2、如果你妈妈没有遗嘱,应该先析产,把你妈妈的所有遗产析出。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进行继承。
3、如果你妈妈在生前把此房产中的份额处理掉了(赠与给他人,或者出让给他人),那么此房产就没有你妈妈的份额了,其他合法继承人对此房产就不能再分割继承了。当然房产的处置应该以房产部门的登记为准。(如果要赠与给你哥哥,最好写清赠与给你哥哥本人,那样在你哥哥嫂子离婚时,就按照你哥哥的个人财产处理,不会按夫妻共有财产处分)
此答案愿能解除你的疑惑,对你有所帮助。
- 1楼网友:一袍清酒付
- 2021-05-10 04:52
你好,房产证可以写你妈和你哥的名字,由他们按份共有,但是如果房产证是在你哥婚后办理的,很可能房产局会需要你嫂子放弃房屋权属声明才能单做你哥和你妈两个人的名字,即使房产局没有要求,离婚时,你嫂子也可能会主张按揭款所占房屋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按现在实践案例来看,许多法院支持这种主张。另外若买房子时,你父亲还在世,那么你母亲所占的部分为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母亲过世的话,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出你母亲遗产的部分。然后你妈若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如指定由你哥继承为其个人财产,你嫂子就没份;如果指定由你哥继承,那么你哥继承后就变成你哥和你嫂子的共同财产;如果你母亲没有遗嘱,那么就由你父亲、你外祖父祖母以及你兄弟姐妹共同继承,如果你父亲和你外祖父祖母有已经过世的除外,兄弟姐妹中有过世的,由其子女代位继承。继承问题也很复杂,可等实际发生时再咨询。
- 2楼网友:行路难
- 2021-05-10 03:46
- 3楼网友:woshuo
- 2021-05-10 02:14
- 4楼网友:独钓一江月
- 2021-05-10 01:55
房屋产权证除了产权人外,后面还有一项是共有人,所以可以同时填写两个人的名字,这是附合法律规定的,但是至于如果你哥你嫂子离婚后的问题,这个暂时答复不了你,只有通过法院最后裁决,这个谁说了也不算。
- 5楼网友:有你哪都是故乡
- 2021-05-10 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