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受了伤,两根肋骨骨折!要求老板赔偿!老板态度恶劣、以几千块钱打发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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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4 03:35
- 提问者网友:wodetian
- 2021-02-13 10:48
我在工地受了伤,两根肋骨骨折!要求老板赔偿!老板态度恶劣、以几千块钱打发我!我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白昼之月
- 2021-02-13 11:04
在工地工作时受伤属于工伤,老板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老板拒绝赔偿,可以向劳动局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拜訪者
- 2021-02-13 12:19
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10十级”“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之规定,应评定为十级伤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所在单位支付。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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