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公司里,由于另一个部门缺人手,向我部门借调了我,时间是几个月吧!
在那一个部门里,我只需要上一周的班便可有一周的休息时间!
我想知道的是,在我的休息时间里,我是不是有权不接受我原部门给我安排的工作!
如果硬是给我工作,那我是不是可以按照加班,有权获取加班费;或者以兼顾两头的工作,有权获取两份工资呢?
请有关的法律人士给我明确的解答,并给予相应的条例!
我所在的公司里,由于另一个部门缺人手,向我部门借调了我,时间是几个月吧!
在那一个部门里,我只需要上一周的班便可有一周的休息时间!
我想知道的是,在我的休息时间里,我是不是有权不接受我原部门给我安排的工作!
如果硬是给我工作,那我是不是可以按照加班,有权获取加班费;或者以兼顾两头的工作,有权获取两份工资呢?
请有关的法律人士给我明确的解答,并给予相应的条例!
这种现象很多企业都有,应该说你是条件相当优厚的一种。
有这样的想法一点不奇怪,但关键取决于你的真实想法,即:是否想在该企业继续工作下去?一个企业不同的部门,在中国传统体制下,你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达到你的愿望,可后果......
如果像你这种情况多做些工作终归是有益的(如果这个部门其他人员是否也是上一周、休一周),你可婉转向上级提出个人想法和建议来解决这些矛盾。
不知能否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