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甲商场准备于10月1日开张。为了尽可能多地吸引客源,
甲商场印制了大量的广告彩页,派人在各个街道发放。广告将商场出售的各种商品的名称、品牌、图案、价格详尽地列出,并作了下述说明:为了庆祝本商场开张,10月1日至3日本店全场价格优惠,具体商品价格请见本广告内页。数量有限,售完为此,欢迎广大顾客惠顾。成年人乙发现广告将某品牌化妆品的价格标为128元,而这种化妆品在其他的几个商店都要卖到2000多元。15岁中学生丙发现这个商场的电脑很便宜。
10月1日,乙到甲商场购买了10瓶某品牌化妆品,在付款时商场发现广告将该化妆品的价格印错,实际价格为1280元,遂要求乙补足价款,遭到乙的拒绝。
10月2日,丙到甲商场购买了价格为12000元的电脑一台,其父母知道后大怒,要求商场退货,遭到商场的拒绝。
1、 甲商场广告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
2、 甲乙之间合同的性质是什么?如何处理?
甲丙之间合同的性质是什么?为什么?如何处理?
属于要约邀请。因为是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
乙属于重大误解,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因为丙是未成年人,需要由监护人追认。
1、 甲商场广告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
商场促销广告印刷错误,印刷厂应该对此给商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给予赔偿。因为印刷厂接下商场这笔业务他们之间便形成合约、合同。
2、 甲乙之间合同的性质是什么?如何处理?
甲乙之间合同为交易性质,乙所购商品不属于非法所得,因为他不是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但他属于对商品价值的认识错误所至,而这种错误认识是广告印刷错误所至,故印刷厂应承担责任,非乙。
甲丙之间合同的性质是什么?为什么?如何处理?
甲丙之间购买合同无效,甲要全额退丙的钱。因丙15岁,是未成年人,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像这样数额较大的购买合同应属无效。
甲丙之间合同的性质是什么?为什么?如何处理?
1,该广告的性质为要约,该广告内容确定,即在3日优惠期内,只要甲商场有存货,且有人要买,甲商场就有义务以优惠价格卖与他人。该商业广告内容确定,且甲商场明确接受该广告的内容限制。
《合同法》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2,甲乙之间的合同是买卖合同,乙作出承诺表示,甲应受其原要约的限制,履行合同。同时甲亦有权在该行为发生1年内向法院起诉,申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合同,依据是重大误解,显失公平。
《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3,甲丙之间的合同为效力待定买卖合同,经甲的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有效,否则无效。现丙的法定代理人明确不追认该合同,应认定该合同无效。甲有义务返还价款,丙的法定代理人有义务返还电脑。
《合同法》
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1、甲商场广告的法律性质是要约。因为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条件:a.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b.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拘束。广告将商场出售的各种商品的名称、品牌、图案、价格详尽地列出,并作了下述说明:为了庆祝本商场开张,10月1日至3日本店全场价格优惠,具体商品价格请见本广告内页。以上说明已具备要约条件。
2、甲乙之间合同的性质是要约与承诺,是有效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承诺方式。要约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受要约人完全接受,表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的订立过程结束。因此合同关系成立,甲应按合同128元收款。
3、甲丙之间合同为无效合同。因为丙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与其身份相一致的活动。甲应退款12000元给丙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