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与再次任职、受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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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1 19:41
- 提问者网友:我是女神我骄傲
- 2021-02-11 13:51
1.[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B.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企业当年留存的利润 C.个人投资者兴办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的,由税务机关确定其费用标准,并决定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相应费用 D.实行查账征税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改为核定征税方式后,在查账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E.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醉吻情书
- 2021-02-11 15:30
参考答案:DE 参考解析:选项A,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选项B,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选项C,个人投资者兴办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的,由税务机关确定其费用标准,由投资者个人而非税务机关来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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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你哪知我潦倒为你
- 2021-02-11 15:58
我学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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