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我公司是一家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公司注册地从事工程施工的项目比较多,依照规定,要在公司注册地税务部门开据<外经证>,税务部门要求我公司按照中标工程合同总价的1.5%预缴企业所得税.是否合理?如果中标工程属合作经营形式(即全部转包给别人).同样开具<外管证>,我们公司只收取管理费,这种情况下,税务局要求我们按合同总价预缴企业所得税,是否合理,预缴税率是多少?
1会计方面的问题2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7-20 18:48
- 提问者网友:杀生予夺
- 2021-07-20 12:44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何以畏孤独
- 2021-07-20 13:44
依据已有的合同预交一定比例的所得税的要求是合理的,所得税年终汇算时如果形成多交所得税,可申请税务局作退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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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怀裏藏嬌
- 2021-07-20 14:41
合理,预缴税款主要看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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