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有重大过过错的员工死亡,单位能否向其配偶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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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21 17:40
- 提问者网友:轮囘Li巡影
- 2021-03-21 04:10
负有重大过过错的员工死亡,单位能否向其配偶追偿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愁杀梦里人
- 2021-03-21 05:02
一,不可以,
1,负有重大过错的员工死亡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但是赔偿的主体是,造成损失的当事人,而不是配偶;
2,而且用人单位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由于劳动者操作失误造成的,才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3,员工造成的失误,不影响其死亡后的待遇享受,企业应根据员工的死亡时间来确定职工是否因工死亡,并给付其家属相应的死亡待遇。
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1,负有重大过错的员工死亡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但是赔偿的主体是,造成损失的当事人,而不是配偶;
2,而且用人单位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由于劳动者操作失误造成的,才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3,员工造成的失误,不影响其死亡后的待遇享受,企业应根据员工的死亡时间来确定职工是否因工死亡,并给付其家属相应的死亡待遇。
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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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03-21 07:23
很显然不能。
- 2楼网友:胯下狙击手
- 2021-03-21 05:55
理清二层法律关系:
一、员工死亡的,按是否因公等原因享受《工伤保险赔偿》规定的赔偿,遗属也享受相应待遇;
二、员工负有重大过错的,公司可以在其遗产范围内追偿。注意区分死亡赔偿金等不是遗产。
1、所谓的遗产,是指死者生前的合法财产。赔偿金、丧葬费之类的都不是遗产。
2、员工已经死亡,其继承人是被告人,因此不仅仅是其配偶,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是被告。除非对方放弃继承的。
三、具体如何追偿?
1、《工资支付暂时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2、《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虽然这里并没有明确用人单位具有追偿权,但也没有明令禁止。
3、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追偿,追偿的额度如何确定。
根据报偿理论,劳动者的职务行为是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其劳动风险也应当归于利益的享有者,对由此产生的责任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承担。但是,如果劳动者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可以免责的话,则是对用人单位的侵害。因此,是否要求劳动者承担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危险程度、技术技能、设施设备、监管力度等因素,依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自的过错程度,决定其责任大小和分担额度。
其一,主观恶性造成的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全额赔偿。
《安全生产法》第90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如果导致经济损失的发生是由于劳动者恶意为之,用人单位不但可以全额追偿经济损失,还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二,重大过失造成经济损失劳动者应部分赔偿。
重大过失与故意或恶意存在本质的区别。重大过失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往往不能仅归咎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管理方式也存在关联因素,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劳动者全额承担赔偿责任,应按照责任分担比例适当要求劳动者承担部分损失。
其三,如果劳动者的一般过失造成经济损失则无须赔偿。
由于用人单位的经营活动都是由劳动者的具体行为实施的,劳动者的行为也就等同于用人单位的行为。如果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任一失职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都要求劳动者赔偿,无疑加重了劳动者的责任,转移了用人单位的经营风险,显然有失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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