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车一天退订不退押金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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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4 02:43
- 提问者网友:聂風
- 2021-02-13 01:48
订车一天退订不退押金合法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话散在刀尖上
- 2021-02-13 01:57
要看具体情形,关键是押金的性质。
如果是定金性质的押金,根据定金罚则,违约后,对方不退定金是合法的;
如果是预付款性质的押金,本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即因此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实际损失少于预付款的,对方应当退还损失以外的部分;如果实际损失大于预付款的,本方还应当支付不足的部分。在这里,实际损失的多少,应当由对方承担举证责任。
一、依你所述,双方已经签订了协议,并交付了押金。协议原则上就是合法有效的。
就退订的行为性质而言,这就是一种违约行为,哪怕只过了一天,性质是一样的,只是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同而已。
二、定金的性质,以及违约后的处理。
1、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
2、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根据《担保法》规定的立法精神,我国的交易习惯以及司法实践的普遍认可,我国定金的一般性质应当为违约定金。
《担保法》第 89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3、定金处罚不排除损害赔偿,在守约的当事人损失大于定金上收益情况下,承担了定金处罚的当事人仍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预付款的性质,以及违约后的处理。
1、预付款,是一方为表明自己履行合同的诚意或者为对方履行合同提供一定资金,在对方履行合同前率先向对方支付的部分价金或劳务报酬。.实践中,订金、预付金、诚实信用金等都是预付款的种种别名。
2、预付款实际上是合同应该履行款项的一部分,定金则不然。
3、《担保法解释》第118条: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有定金的,按定金罚则处理;其他情形的,按《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结合本案,如果押金是预付款性质的,本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即对违约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实际损失少于预付款的,对方应当退还损失以外的部分;如果实际损失大于预付款的,本方还应当支付不足的部分。在这里,实际损失的多少,应当由对方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是定金性质的押金,根据定金罚则,违约后,对方不退定金是合法的;
如果是预付款性质的押金,本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即因此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实际损失少于预付款的,对方应当退还损失以外的部分;如果实际损失大于预付款的,本方还应当支付不足的部分。在这里,实际损失的多少,应当由对方承担举证责任。
一、依你所述,双方已经签订了协议,并交付了押金。协议原则上就是合法有效的。
就退订的行为性质而言,这就是一种违约行为,哪怕只过了一天,性质是一样的,只是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同而已。
二、定金的性质,以及违约后的处理。
1、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
2、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根据《担保法》规定的立法精神,我国的交易习惯以及司法实践的普遍认可,我国定金的一般性质应当为违约定金。
《担保法》第 89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3、定金处罚不排除损害赔偿,在守约的当事人损失大于定金上收益情况下,承担了定金处罚的当事人仍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预付款的性质,以及违约后的处理。
1、预付款,是一方为表明自己履行合同的诚意或者为对方履行合同提供一定资金,在对方履行合同前率先向对方支付的部分价金或劳务报酬。.实践中,订金、预付金、诚实信用金等都是预付款的种种别名。
2、预付款实际上是合同应该履行款项的一部分,定金则不然。
3、《担保法解释》第118条: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有定金的,按定金罚则处理;其他情形的,按《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结合本案,如果押金是预付款性质的,本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即对违约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实际损失少于预付款的,对方应当退还损失以外的部分;如果实际损失大于预付款的,本方还应当支付不足的部分。在这里,实际损失的多少,应当由对方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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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七十二街
- 2021-02-13 03:27
给付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
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
也就是说这钱能不能要回来看对方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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