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的甲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的乙公司开具了一张100万元的汇票以支付货款,该汇票上载明的付款地为北京市东城区的某丁商银行。后乙公司将汇票背书给北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5 20:21
- 提问者网友:山高云阔
- 2021-02-05 14:57
1.[多选题]北京市海淀区的甲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的乙公司开具了一张100万元的汇票以支付货款,该汇票上载明的付款地为北京市东城区的某丁商银行。后乙公司将汇票背书给北京市西城区的丙公司,丙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北京市东城区某工商银行提示承兑,银行以汇票存在瑕疵为由而拒绝承兑。丙公司遂以乙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A.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B.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C.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D.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E.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轻熟杀无赦
- 2021-02-05 16:03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特别地域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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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猎心人
- 2021-02-05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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