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诈骗罪逮捕的检查院起诉时可以变成其他性质吗
答案:5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9 00:21
- 提问者网友:容嬷嬷拿针来
- 2021-02-18 14:32
以诈骗罪逮捕的检查院起诉时可以变成其他性质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傲气稳了全场
- 2021-02-18 14:49
以诈骗罪逮捕后,检察院起诉时是否可以变成其他性质的罪名提起公诉,至今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或解释,但在司法实践中,的确存在检察院批捕的罪名与公诉时指控的罪名不一致的情况,一般认为这是不属于违法的。
这还待以后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的形式来对此加以明确。
可以用于参考的规定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该规定,检察院应该以实际认定的罪名来向法院提起公诉,而不应受原批捕的罪名影响。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这还待以后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的形式来对此加以明确。
可以用于参考的规定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该规定,检察院应该以实际认定的罪名来向法院提起公诉,而不应受原批捕的罪名影响。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像个废品
- 2021-02-18 18:48
不可以
- 2楼网友:毛毛
- 2021-02-18 17:44
要看案件情况,如果检察院认为应该是其他罪名,在其提起公诉时可以改的。
- 3楼网友:一袍清酒付
- 2021-02-18 16:08
要根据案件事实与证据来定 如果侦查机关定的罪名不成立 公诉机关会退回补充侦查
- 4楼网友:拾荒鲤
- 2021-02-18 15:57
建议律师辩护。
第266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