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责任车祸赔另一车的死亡的乘客的赔偿单这样算有没有理:
损失赔偿单
1. 医疗费:1200.50 元
2. 死亡赔偿金:9258×20=185160 元(58岁)
3. 被抚养人生活费:7072×13÷5=18387.30(5个子女,1930年出生)
4. 丧葬费:17073 元
5. 精神损失费:40000 元
6. 参加事故处理人员误工费:50×3×5=750 元
7. 交通费:1550 元
以上七项合计 人民币264120.8 元
其中交强险范围内:111200.50 元;商业险范围内:152920.3 元
被告人应赔偿:111200.50+(264120.8-111200.50) ×50%=187660.65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