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满一年还没好,公司可以开除我吗?
答案:6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7 04:29
- 提问者网友:低吟詩仙的傷
- 2021-02-26 17:45
工伤满一年还没好,公司可以开除我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往事埋风中
- 2021-02-26 18:31
工伤满一年还没好,公司是否可以开除工伤职工,关健是要看公司开除的理由是否成立。
如果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虽然职工是在工伤休养或治疗期间,但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双方间的劳动合同。但职工因此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会影响职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的权利。
否则,则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要求工伤待遇的同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虽然职工是在工伤休养或治疗期间,但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双方间的劳动合同。但职工因此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会影响职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的权利。
否则,则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要求工伤待遇的同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鱼忧
- 2021-02-26 23:05
不能吧
- 2楼网友:山君与见山
- 2021-02-26 21:30
不可以
- 3楼网友:蓝房子
- 2021-02-26 20:38
不可以
- 4楼网友:琴狂剑也妄
- 2021-02-26 19:57
单位的行为违法 具体和律师联系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 5楼网友:夜风逐马
- 2021-02-26 19:34
解除劳动关系,两个条件:
1、合同到期;2、本人提出。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