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去世后留下一幢老房和一块地,我奶奶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分得一块地,我爸是老二,老房子本来应该给剩下三个儿子分,我爸在我三叔和四叔的逼迫下立下字据,把老房子给了他们两个,签下字剧的当天,我爸就反悔了,但是没有去法院申请字据无效。现在老房子的房产证还在我爸手中,房产证的拥有人的名字是我奶奶,请问
1.我爸是否还拥有这个老房子的部分所有权?
2.这幢老房子的所有权是以房产证为准还是以字据为准?
3.房产证在我爸手里是不是说明我爸拥有这个房子的所有权?
4.我奶奶去世了,我爸凭房产证可否去办理房产过户?
麻烦帮忙解答一下,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