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公司工作半年,试用期2个月(早就过试用期),签了合同的,公司以“工作能力严重不足”为由辞退我,并在工作交接时,要求我半年内,未完成的工作和已完成的工作全部用文字罗列清楚,我想公司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扣除我的工资,公司以这个理由扣除我的工资是否合法?请问,律师,我能不能这样写? 公司如果不交接工作,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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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我跟公司说:我在上面注明下工作期间未有要求,公司不同意”
公司辞退员工,工作交接要求员工把工作期间的未完成的工作和完成的工作用文字罗列清楚,请问我能这样写吗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8 01:32
- 提问者网友:寂寞梧桐
- 2021-02-27 20:10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酒安江南
- 2021-02-27 20:48
= =过了试用期,你签合同没
没签的话,就没有所谓的交接这个问题了,他还要赔你半年减去试用期也就是4个月的双倍工资,因为不签合同是犯法的,只要你能证明你在这个单位工作了半年
签了合同的话,一般离开公司是需要交接一下的,但是这个交接具体很模糊的,可以口头说一下,也可以写下来,但是不交接就不给钱是不对的
不行就直接告他吧,如果他铁了心要克扣你的话,怎么做也没用
没签的话,就没有所谓的交接这个问题了,他还要赔你半年减去试用期也就是4个月的双倍工资,因为不签合同是犯法的,只要你能证明你在这个单位工作了半年
签了合同的话,一般离开公司是需要交接一下的,但是这个交接具体很模糊的,可以口头说一下,也可以写下来,但是不交接就不给钱是不对的
不行就直接告他吧,如果他铁了心要克扣你的话,怎么做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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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山君与见山
- 2021-02-27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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