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我三个月工资,辞职娿最后几天催他也不发,也没签劳动合同。要是告他需要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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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09 07:14
- 提问者网友:谁的错
- 2021-04-08 22:50
老板拖欠我三个月工资,辞职娿最后几天催他也不发,也没签劳动合同。要是告他需要什么证据?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慢性怪人
- 2021-04-09 00:13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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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渊鱼
- 2021-04-09 05:37
直接去劳动局告他丫的..我以前也是这样的情况..一告一个准 公司还赔了我2月工资...不签劳动合同就够他受的了...3个月工资不是小数目..另外在叫他加最少一个月配件工资
- 2楼网友:逐風
- 2021-04-09 04:29
任何诸如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你在单位工作过的证据都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拖欠工资的要支付赔偿金。你首先应该向你工作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
- 3楼网友:十年萤火照君眠
- 2021-04-09 03:38
有食堂餐卡或者员工胸卡吗 复印下来 拍照也可以,工资条也行,发工资的银行记录或者社保记录,打印出来 ,这就差不多能证明你们存在劳动关系,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也可以起诉公司,你要告的话也应该先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你也可以去公司所在地劳动侦察大队举报 他们会查的
- 4楼网友:舊物识亽
- 2021-04-09 02:05
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将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报名表、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招工招聘登记表、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
- 5楼网友:鸽屿
- 2021-04-09 01:00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交社保: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 2;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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