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枝》中代表智慧经典的意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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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1-23 07:22
- 提问者网友:战魂
- 2021-11-22 17:32
《金枝》中代表智慧经典的意象有哪些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酒安江南
- 2021-11-22 18:23
一、作者简介
弗雷泽(James George Frazer),是英国著名的人类学家和民俗学家。他是认为“巫术先于宗教”的第一人。他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对民族学产生浓厚兴趣,受爱德华·泰勒的《原始文化》影响极大,一生中都是以泰勒的比较研究法作为手段从事研究。
弗雷泽在民族学领域发表的第一部著作是《图腾制》(1887),1890年发表《金枝》,也就是我在这篇文章中主要讨论的作品。他的其他主要著作还有《图腾制与族外婚》(1910)——是对图腾制度的继续研究、《永久信仰和死人崇拜》、《<旧约>中的民俗》、《自然崇拜》、《火的起源和神话》、《原始宗教中对死者的恐惧》等。虽然他的本来专业是古典文学,但使他赢得声誉的却是民族学。
弗雷泽作品最大的特色是他并不是自己田野调查取得资料,而是整理前人的文献资料来撰写自己的作品。据他的传记作者称,他在50年的研究生涯中,每天在牛津大学的图书馆工作12个小时,风雨无阻,节假日不休。他用历史比较法,把自己搜集到的资料加以系统整理,再以一种严整的体系组织起来,使之成为不朽。在宗教学上,他创立了至今仍为学术界沿用的术语:万物有灵观,并且首先提出了宗教起源于万物有灵观的学说。这是西方第一个以大量的民族学资料为基础的、关于宗教起源的科学研究性的论断。万物有灵观以及他的宗教起源的学说最主要的体现就在《金枝》一书中。
二、作品解析
《金枝》一书以万物有灵观为基调,援引了从北欧到东亚,从古希腊罗马时代到作者所生活的现实当下的材料,详尽地介绍了人类早期巫术、宗教、神话、仪式和习俗等内容。内容的组合上分两条线,一条是横向的空间轴,一条是纵向的时间轴。 横向的空间轴体现在材料来源的地域的广阔性上:他在整部作品中援引的材料几乎来自世界各地,表现出世界各地在文化上的同一性;纵向的时间轴体现在材料的时间跨度上,既有远古时代的民间传说、神话故事,也有现在还经常发生的特殊文化现象,说明历史的发展是有其延续性的,也是能够对这些民俗进行系统的科学研究的原因。
作者撰写这部著作的初衷只是为了解释有关继承阿里奇亚祭司职位的奇特规定,之后随着材料的丰富,又把这个问题以及与之相关的问题都提出来讨论,最终写成了十二卷的著作,后来为了满足读者需要出了节本,我所看的这本就是节本译本。虽然是节本,但作者在本书中依然保留了原来十二卷本中重要的原理和足以说明每一问题的充分的例证,使人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可能领略到原著丰富的材料和严整的理论体系,达到作者的创作目的。
《金枝》全书共六十九章,第一章从引入内米地区的狄安娜崇拜开始,讲述有关森林之王的故事,也就是开始讨论我们整部作品想要解决的问题:这一地区奇特的祭司承袭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包含三个主要的问题:第一,为什么祭司又要被称为“森林之王”,得到一个“王”的称号;第二,为什么那位在内米的狄安娜的祭司,即森林之王,必须杀死他的前任?
第三,为什么在这样做之前,他又必须折下长在某棵树上的,被古代人公认为就是“维吉尔的金枝”的树枝?然后通过对后两个问题的分析,作者开始把我们带入到他进行的所有解释的理论基础:巫术原理,“为了理解王权及神性的进化——在未开化的人们看来,是因为国王具有这种神性才授予他这种职位的——就必须对巫术原理有所了解,同时对于在各个时代和所有国家里深深扎根于人们心中的古代迷信也应有所了解”。
第三章,作者开始认真探讨交感巫术的原理,认为巫术“赖以建立的思想原则”有二:一是同类相生、果必同因,即相似律;二是“物体一经接触,在中断实体接触后还会继续远距离的相互作用”,即接触律。 正是基于这两种思想原则,产生了各种形式的巫术,作者称之为“一种被歪曲了的自然规律的体系”,“一套谬误的指导行动的准则”,一种“伪科学”、“假技艺”。由于这两条“定律”,巫术又可被归为两大类:顺势(或模拟)巫术和接触巫术,而这部作品中涉及最多的是顺势巫术,比如求雨时模拟下雨,求子时模拟生子仪式等等。作品后半部分所举得例子大都是顺势巫术。基于这种巫术,可以实现神性的转移、灾祸的转移等等。
第四章至第八章是对巫术与宗教关系的探讨。弗雷泽认为人类是经历了一个从巫术到宗教再到科学的进化过程,“有智慧的人”识破了巫术的谬误,进而投身到宗教当中来。随着社会分工,宗教取代巫术,巫师也渐渐让位于祭司、牧师,“最强有力者赢得了首领地位并逐步发展为神圣之王的时候,原来作为巫师的职能就越来越退为历史背景,而依巫术渐渐为宗教罢黜的程度相应的被祭司或神圣的职务代替”,而“高贵的祭司常常不仅仅名义上而且实际上都是国王,既掌握君权,又掌握神权”,由此出现祭司兼国王的现象,可以初步解释“为什么内米的狄安娜的祭司又被称为森林之王”,而这“森林之王”的称号又不同于世俗的王,所以他很可能是“局部的自然之王”。
第一个问题解决了之后,开始讨论第二和第三个问题。这两个问题是交叉在一起讨论的,但我们也可以根据其思路进行一定的分离。
为什么那位在内米的狄安娜的祭司,即森林之王,必须杀死他的前任?联系其他民族的“杀死神王”、埋葬狂欢节等风俗,作者认为:首先,作为王的祭司是承担着给民众带来幸福和利益的义务的,而王之能够带来这种幸福和利益,是因为他是优秀的、年轻的、充满生命活力的。根据交感巫术的原理,国王的一举一动都会对人民的利益和幸福产生或好或坏的影响,而要保持人民的利益和幸福不受损,国王必须要永远保持年轻和活力。当然这是不可能实现的,每个人都有其生命周期,年老和疾病是基本不可能避免的。然后,他们创造出了一套适应这种要求的理论:“体外灵魂”的观念,这是他们万物有灵观的一个分支。原始人认为,灵魂与肉体是分离的,肉体会腐朽而灵魂永生。可以通过杀死老迈或者生病的国王的肉体,使他的灵魂转移到另外一个健康的、年轻的躯体上,以此来保持其年轻和活力。一些地区“临时国王”、“以王子献祭”等风俗也是“杀神”风俗的变形。基于同样的道理,森林之王能杀死前任,就证明了他拥有比前任更加强壮健康的躯体,杀死了前任之后,神的灵魂就转移到他的躯体内,这对于原始人来说才是最有利于他们的利益的。所以,森林之王杀死前任,是为了实现神的灵魂的转移。
对于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要折下金枝,作者的解释是:手握金枝,代表的是掌握神的灵魂和对手的命运。为了更好地解释这个问题,作者又首先从原始的树神崇拜谈起。原始人认为花草树木跟人一样是有生命、有灵魂的,“对于这些灵魂,都应给予适当的尊重和崇敬”。有时人们又相信是死人的鬼魂依附在树身上,使树有了生命。有些看法又认为树并非神灵本身,只是神灵的托身之处,是可以随意去留的。但不管是哪一种说法,树都被赋予了神圣的意义,是不能随便动的。而且,树神具有造福于人的能力——相信树能行云降雨、使庄稼丰收或者是妇女多子女。所以,折下树枝,代表的意义就十分重大了。不仅说明一个逃奴取得了与原来的森林之王决斗获得生存的机会,更说明了他掌握了神的命运,对于他也是一种精神上的激励。
书中不仅叙述了人们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进行的巫术活动(比如求雨、求子、祈求丰产等),还阐述了人们为了避免不好的结构而提出的各种禁忌(比如禁忌的人、禁忌的物、禁忌的行为、词汇等),以及在人的思维中动物和植物的变换(谷精变化为动物等),这些都是基于交感巫术的原理提出的。为了避免产生不好的结果,原始人们根据相似律和接触律,提出对应的解决和避免的方法。正如弗雷泽所言,这些只是根据“被歪曲了的自然规律的体系”提出的“一套谬误的指导行动的准则”。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思维方式呢?记得有本书中曾经说过:“由于因果关系的解释特别有力,而且富于直觉的诱惑,因此即使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人们也会试图得出因果关系的结论”1,或许可以作为一个解释吧!另外,充斥书中的原始人对于生命对于丰收的渴望与崇拜,是巫术产生的直接原因和目的。求生存求发展是人类最为基本的本能之一,要生存当然要避免危机生命的言行,把罪过转嫁给其他不相干的石头呀、草木呀之类的东西;要发展的话自然少不了丰收带来的粮食的保障。但是作为个体的人能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达到自己希求的结果呢?原始人在这个问题上就纠结了很久,终于造出了神——刚开始认为“我”就是神,“我”可以主宰世间一切;到后来逐渐认识到自身的渺小,于是“我”成为神的奴仆,神将满足我的愿望。为了让神满足“我”的愿望,巫术、宗教仪式等等应运而生。所以,生命崇拜和发展要求是人类永恒的追求,人类的民俗史,其实就是一部逐渐认识自然也认识自身的历史。
弗雷泽(James George Frazer),是英国著名的人类学家和民俗学家。他是认为“巫术先于宗教”的第一人。他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对民族学产生浓厚兴趣,受爱德华·泰勒的《原始文化》影响极大,一生中都是以泰勒的比较研究法作为手段从事研究。
弗雷泽在民族学领域发表的第一部著作是《图腾制》(1887),1890年发表《金枝》,也就是我在这篇文章中主要讨论的作品。他的其他主要著作还有《图腾制与族外婚》(1910)——是对图腾制度的继续研究、《永久信仰和死人崇拜》、《<旧约>中的民俗》、《自然崇拜》、《火的起源和神话》、《原始宗教中对死者的恐惧》等。虽然他的本来专业是古典文学,但使他赢得声誉的却是民族学。
弗雷泽作品最大的特色是他并不是自己田野调查取得资料,而是整理前人的文献资料来撰写自己的作品。据他的传记作者称,他在50年的研究生涯中,每天在牛津大学的图书馆工作12个小时,风雨无阻,节假日不休。他用历史比较法,把自己搜集到的资料加以系统整理,再以一种严整的体系组织起来,使之成为不朽。在宗教学上,他创立了至今仍为学术界沿用的术语:万物有灵观,并且首先提出了宗教起源于万物有灵观的学说。这是西方第一个以大量的民族学资料为基础的、关于宗教起源的科学研究性的论断。万物有灵观以及他的宗教起源的学说最主要的体现就在《金枝》一书中。
二、作品解析
《金枝》一书以万物有灵观为基调,援引了从北欧到东亚,从古希腊罗马时代到作者所生活的现实当下的材料,详尽地介绍了人类早期巫术、宗教、神话、仪式和习俗等内容。内容的组合上分两条线,一条是横向的空间轴,一条是纵向的时间轴。 横向的空间轴体现在材料来源的地域的广阔性上:他在整部作品中援引的材料几乎来自世界各地,表现出世界各地在文化上的同一性;纵向的时间轴体现在材料的时间跨度上,既有远古时代的民间传说、神话故事,也有现在还经常发生的特殊文化现象,说明历史的发展是有其延续性的,也是能够对这些民俗进行系统的科学研究的原因。
作者撰写这部著作的初衷只是为了解释有关继承阿里奇亚祭司职位的奇特规定,之后随着材料的丰富,又把这个问题以及与之相关的问题都提出来讨论,最终写成了十二卷的著作,后来为了满足读者需要出了节本,我所看的这本就是节本译本。虽然是节本,但作者在本书中依然保留了原来十二卷本中重要的原理和足以说明每一问题的充分的例证,使人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可能领略到原著丰富的材料和严整的理论体系,达到作者的创作目的。
《金枝》全书共六十九章,第一章从引入内米地区的狄安娜崇拜开始,讲述有关森林之王的故事,也就是开始讨论我们整部作品想要解决的问题:这一地区奇特的祭司承袭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包含三个主要的问题:第一,为什么祭司又要被称为“森林之王”,得到一个“王”的称号;第二,为什么那位在内米的狄安娜的祭司,即森林之王,必须杀死他的前任?
第三,为什么在这样做之前,他又必须折下长在某棵树上的,被古代人公认为就是“维吉尔的金枝”的树枝?然后通过对后两个问题的分析,作者开始把我们带入到他进行的所有解释的理论基础:巫术原理,“为了理解王权及神性的进化——在未开化的人们看来,是因为国王具有这种神性才授予他这种职位的——就必须对巫术原理有所了解,同时对于在各个时代和所有国家里深深扎根于人们心中的古代迷信也应有所了解”。
第三章,作者开始认真探讨交感巫术的原理,认为巫术“赖以建立的思想原则”有二:一是同类相生、果必同因,即相似律;二是“物体一经接触,在中断实体接触后还会继续远距离的相互作用”,即接触律。 正是基于这两种思想原则,产生了各种形式的巫术,作者称之为“一种被歪曲了的自然规律的体系”,“一套谬误的指导行动的准则”,一种“伪科学”、“假技艺”。由于这两条“定律”,巫术又可被归为两大类:顺势(或模拟)巫术和接触巫术,而这部作品中涉及最多的是顺势巫术,比如求雨时模拟下雨,求子时模拟生子仪式等等。作品后半部分所举得例子大都是顺势巫术。基于这种巫术,可以实现神性的转移、灾祸的转移等等。
第四章至第八章是对巫术与宗教关系的探讨。弗雷泽认为人类是经历了一个从巫术到宗教再到科学的进化过程,“有智慧的人”识破了巫术的谬误,进而投身到宗教当中来。随着社会分工,宗教取代巫术,巫师也渐渐让位于祭司、牧师,“最强有力者赢得了首领地位并逐步发展为神圣之王的时候,原来作为巫师的职能就越来越退为历史背景,而依巫术渐渐为宗教罢黜的程度相应的被祭司或神圣的职务代替”,而“高贵的祭司常常不仅仅名义上而且实际上都是国王,既掌握君权,又掌握神权”,由此出现祭司兼国王的现象,可以初步解释“为什么内米的狄安娜的祭司又被称为森林之王”,而这“森林之王”的称号又不同于世俗的王,所以他很可能是“局部的自然之王”。
第一个问题解决了之后,开始讨论第二和第三个问题。这两个问题是交叉在一起讨论的,但我们也可以根据其思路进行一定的分离。
为什么那位在内米的狄安娜的祭司,即森林之王,必须杀死他的前任?联系其他民族的“杀死神王”、埋葬狂欢节等风俗,作者认为:首先,作为王的祭司是承担着给民众带来幸福和利益的义务的,而王之能够带来这种幸福和利益,是因为他是优秀的、年轻的、充满生命活力的。根据交感巫术的原理,国王的一举一动都会对人民的利益和幸福产生或好或坏的影响,而要保持人民的利益和幸福不受损,国王必须要永远保持年轻和活力。当然这是不可能实现的,每个人都有其生命周期,年老和疾病是基本不可能避免的。然后,他们创造出了一套适应这种要求的理论:“体外灵魂”的观念,这是他们万物有灵观的一个分支。原始人认为,灵魂与肉体是分离的,肉体会腐朽而灵魂永生。可以通过杀死老迈或者生病的国王的肉体,使他的灵魂转移到另外一个健康的、年轻的躯体上,以此来保持其年轻和活力。一些地区“临时国王”、“以王子献祭”等风俗也是“杀神”风俗的变形。基于同样的道理,森林之王能杀死前任,就证明了他拥有比前任更加强壮健康的躯体,杀死了前任之后,神的灵魂就转移到他的躯体内,这对于原始人来说才是最有利于他们的利益的。所以,森林之王杀死前任,是为了实现神的灵魂的转移。
对于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要折下金枝,作者的解释是:手握金枝,代表的是掌握神的灵魂和对手的命运。为了更好地解释这个问题,作者又首先从原始的树神崇拜谈起。原始人认为花草树木跟人一样是有生命、有灵魂的,“对于这些灵魂,都应给予适当的尊重和崇敬”。有时人们又相信是死人的鬼魂依附在树身上,使树有了生命。有些看法又认为树并非神灵本身,只是神灵的托身之处,是可以随意去留的。但不管是哪一种说法,树都被赋予了神圣的意义,是不能随便动的。而且,树神具有造福于人的能力——相信树能行云降雨、使庄稼丰收或者是妇女多子女。所以,折下树枝,代表的意义就十分重大了。不仅说明一个逃奴取得了与原来的森林之王决斗获得生存的机会,更说明了他掌握了神的命运,对于他也是一种精神上的激励。
书中不仅叙述了人们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进行的巫术活动(比如求雨、求子、祈求丰产等),还阐述了人们为了避免不好的结构而提出的各种禁忌(比如禁忌的人、禁忌的物、禁忌的行为、词汇等),以及在人的思维中动物和植物的变换(谷精变化为动物等),这些都是基于交感巫术的原理提出的。为了避免产生不好的结果,原始人们根据相似律和接触律,提出对应的解决和避免的方法。正如弗雷泽所言,这些只是根据“被歪曲了的自然规律的体系”提出的“一套谬误的指导行动的准则”。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思维方式呢?记得有本书中曾经说过:“由于因果关系的解释特别有力,而且富于直觉的诱惑,因此即使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人们也会试图得出因果关系的结论”1,或许可以作为一个解释吧!另外,充斥书中的原始人对于生命对于丰收的渴望与崇拜,是巫术产生的直接原因和目的。求生存求发展是人类最为基本的本能之一,要生存当然要避免危机生命的言行,把罪过转嫁给其他不相干的石头呀、草木呀之类的东西;要发展的话自然少不了丰收带来的粮食的保障。但是作为个体的人能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达到自己希求的结果呢?原始人在这个问题上就纠结了很久,终于造出了神——刚开始认为“我”就是神,“我”可以主宰世间一切;到后来逐渐认识到自身的渺小,于是“我”成为神的奴仆,神将满足我的愿望。为了让神满足“我”的愿望,巫术、宗教仪式等等应运而生。所以,生命崇拜和发展要求是人类永恒的追求,人类的民俗史,其实就是一部逐渐认识自然也认识自身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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