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人的处境,请各位高手指点迷津:
本人是一名大学学生,两个月前经学校选拔获得新加坡教育部提供的企业奖学金。原定于07年12月13日飞赴新加坡并开始上课,但由于个人原因并未及时签署接受奖学金及附属条件的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也没有赶上13日的航班,至今还待在中国。近日与新加坡方面联系时,被告知奖学金已被取消。理由是:在之前参加的一次说明会上,新加坡教育部的代表曾向我们这些奖学金获得者口头说明,如果没有在12月12日之前向新加坡方面或是目前所在的中方大学表示愿意接受这笔奖学金的话,奖学金将会自动被取消。(任何书面文件都没有如此说明,至于当时是否真的作如此说明,也记不得了)
如果能经各位指点周而复得这笔奖学金的话,本人感激不尽。
急求:口头说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答案:1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7 17:48
- 提问者网友:蓝琪梦莎
- 2021-02-17 09:22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七十二街
- 2021-02-17 10:45
他们的声明是具备法律效应的,“理由是:在之前参加的一次说明会上,新加坡教育部的代表曾向我们这些奖学金获得者口头说明,如果没有在12月12日之前向新加坡方面或是目前所在的中方大学表示愿意接受这笔奖学金的话,奖学金将会自动被取消”。
你也说明情况,对方已经对你们声明了,表示你们都在场,并且没有当场或在12月12日以前向对方提出异议。
假如你的奖学金没有其他人顶替的话,根据那个提供奖学金企业提出的附属条件,你可以仔细看看有无其他延伸的可能性,做一份企划去争取一下。
尽人事听天命,祝你好运了。
你也说明情况,对方已经对你们声明了,表示你们都在场,并且没有当场或在12月12日以前向对方提出异议。
假如你的奖学金没有其他人顶替的话,根据那个提供奖学金企业提出的附属条件,你可以仔细看看有无其他延伸的可能性,做一份企划去争取一下。
尽人事听天命,祝你好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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