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分割
答案:4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8-15 00:58
- 提问者网友:辞取
- 2021-08-14 08:01
我与我妻子结婚一年零七个月,我们感情一直不是很好,我妻子曾提出和我离婚,还提出与我分房子 但房子是我爸爸盖的,投资人也是我爸爸一个人拿的,共十六万多。登记后此房名改成了我的名字,而现在我媳妇有六个月的身孕,我媳妇她家里人又一次想把孩子打掉,但没做到,而且她家里人还上我家闹,现在又逼我开口离婚,我也很想和她离婚,之前我们给女方过财礼六万多,这钱我就不要了,只要能有办法保住房子就行,可现在我束手无策,我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深街酒徒
- 2021-08-14 08:28
你是有理由辩护的。这个房子是你父亲在婚前赠于你的,是属于你的。婚后的收入、债务是属于你们两的。这个法律是有规定的,容不得她无理。如果礼今是你借别人的,而且有证据证明,你就有权力要回一半。
----小乐回答
----小乐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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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走死在岁月里
- 2021-08-14 12:15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一、如果房子是婚前你父亲赠与你的,属于你的财产。
如果房子是婚后你父亲赠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时写有赠与合同,并写明赠与你个人的。
二、结婚的礼金,女方应该退还。
- 2楼网友:你可爱的野爹
- 2021-08-14 10:45
厄
不是那么解释的吧
共同房产会变为共同财产,年限不清楚
好像是有那么个规定吧
想不把房子给妻子 那得看离婚谁造成的 比如 外遇 如果有孩子 抚养费是肯定的了
但是我劝你啊 好不容易解的婚 离了可惜了
- 3楼网友:怙棘
- 2021-08-14 09:54
法律规定是你的,不可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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