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过程中收取的违约金的税务处理?
答案:4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5 18:43
- 提问者网友:火车头
- 2021-03-15 03:53
A企业今年9月与B企业签定100万货物买卖合同,并付10万元定金,10月份B企业决定取消合同,并付A企业违约金5万元,余款5万元退回B企业。销售过程中收取的违约金是否缴纳增值税?A企业需要给B企业提供什么发票才合法?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旧脸谱
- 2021-03-15 05:23
一、如果销售方所销售货物的所有权及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或增值税应税劳务未提供,纳税义务没有形成,此时,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赔偿款就无需缴纳增值税。 二、如上例: 因合同取消,A企业实际上没有销售货物给B公司,收取的5万元违约金不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价外费用的特征,因此,A公司收取的5万元不存在增值税纳税义务,无需缴纳增值税,仅作营业外收入,不需开发票,因为未发生货物交易行为。 购买方支付违约金作营业外支出,凭合同及赔款收据作为凭据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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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等灯
- 2021-03-15 07:50
不用缴纳增值税,开具正常收据即可。
- 2楼网友:十年萤火照君眠
- 2021-03-15 07:25
A企业的处理:1、因属于未履约合同,A企业不缴纳增值税但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A给B开据由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款收据;3、A企业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等贷:营业外收入B企业的处理:1、B企业做营业外支出处理,并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2、B企业的会计分录:借:营业外支出贷:银行存款等
- 3楼网友:大漠
- 2021-03-15 06:27
违约金不是销售收入,是罚金性质,A企业不应该开发票,开个收据给对方入帐A企业直接将这5万元做营业外收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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