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女和工厂厂长乙男有着暧昧关系,不久乙厂面临困难,乙男心绪不佳,但是乙并没有把厂里面临的问题公诸于众也没有告知甲。
一次甲女和乙男以及乙男的妻子一起吃饭,于是甲女便给乙男倒酒,乙妻子说他不能喝酒,可是甲却说他什么不能喝,就是1059(一种剧毒农药)也能喝。还很有兴致的问乙,你家的1059放在哪儿。乙说在隔壁的房间里,于是甲取来后给乙满上一杯,并说:“你喝啊?”,而乙妻子也在一旁开玩笑地说:“你喝吧。”。可是没想到乙真的就拿起来喝了一小口,甲赶紧夺下杯子,而乙妻子赶紧用手扣乙的喉咙让他吐出来,但是乙后来还是在去医院的救护车上死亡。
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如果不构成犯罪望多说点理由。
甲不构成犯罪,属意外事件。一.甲对乙的巨大精神压力不知情,更不知乙要自杀。二.乙本人知道是剧毒农药,也知道喝下的后果而喝下了农药,系自杀。三.当看到乙喝了农药急忙施救,甲没有剥夺乙生命的故意。四.甲虽然为乙倒了杯农药叫其喝,系玩笑过头,并有乙妻在场,乙的死亡是甲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乙明知甲喝了1059会死而拿出1059给甲倒上,还对甲说你喝啊,乙对甲的死亡持放任态度.主观上是间接故意,客观上又造成了乙的死亡,所以构成故意杀人罪
甲已构成故意杀人罪。1、甲乙丙三人都明知1059是毒药,知道或应当知道服用1059的后果;
2、甲在明知后果的情况下还主动或创造条件给乙,甲是放任服用1059的后果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