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7.12.15日,我签合同买姓王的一商铺,这时商铺大楼刚落成,没有房权证的,因姓王的参加大楼的消防设备建设,割帐得了五个商铺,我与王私签合同(没房权合同有效吗)买王一个,价是120012.00元,我按合同已付他十万元,王应两月内把房交我使用,房权证等随后办,办完后款付清,但王说因大楼建筑商的种种原因,致使他至今什么也没交给我,现我要退房,王按合同答应给我退款,但没利息,我这时一看合同只规定双方违约我给他月息百分之0.6,他给我的没填,他拿我钱十万近两年了,一个息不给我,我咋办?
这之间,2007.12.21日,我怕建筑商把我的商铺偷卖了,让王带我找建筑商会计,要求会计给我俩写了份合同,意在不要偷卖给别人。当然这是份建筑商卖房时的印刷的公共合同,有许多别的条款,当然这“别的条款”建筑商全违约,到现在大楼没启动,听说在打官司。我与建筑商没有钱款来往。但王以此说是我们三方的事,因建筑商的原因耽误了,一个也不给我利息。我睡不好觉,愁死我了,55555555帮帮我吧
我买一商铺,两年了,不到手,我要退款,但不退我利息,我怎么办,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快帮帮我啊5555555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7 11:07
- 提问者网友:末路
- 2021-03-16 20:14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神鬼未生
- 2021-03-16 20:43
这个问题好办,你不用失眠了。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当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你就依据此条款向对方获取利息,前提是你有证据显示你是2007年12月15日付10万元给对方。
给加分啊!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当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你就依据此条款向对方获取利息,前提是你有证据显示你是2007年12月15日付10万元给对方。
给加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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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野味小生
- 2021-03-16 20:50
首先不要慌张...... 您应该根据被粘的面积来确定该怎么做. 要是面积小,可以尝试真慢慢绷开,或者用利器分离. 要是面积大,就不要强行崩裂,应该用比较烫的水浸泡几分钟,然后慢慢尝试着分离,或者用细沙(或者盐)放在粘住的地方擦拭..... 谢谢,希望您没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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