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什么时候付款
答案:1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05 00:03
- 提问者网友:你挡着我发光了
- 2021-01-04 06:08
信用证什么时候付款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掌灯师
- 2021-01-04 07:07
问题一:不可撤销信用证,什么时候付款? 不可撤销信用证有分为2种:即期和远期。看下信用证:41A: 有没有出现***bank, by payment --那么就是即期信用证,另外一种: BY DEF PAYMENT ---远期的。一般来说即期信用证,在运费单据的开证期起21天内,且在信用证有效期交单给国内银行。国内银行会寄送一套单据给国外那边审核,如审核通过,且客户早于把货款存入议付行,那么你就会很快收到货款。另外激种,客户没存款,就得催客户去银行那边赎单了。 如有不符点存在,国外银行会发电文给国内银行,说明拒付原因。 那就得跟客户说明一切,尽量让客户接受不付点的单据。--这样只会被扣不符点的费用。。至少货款还可以收到。。问题二:信用证什么时候付款? 根据国际商会1993年第5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 )即UCP500中第二条“跟单信用证的定义”规定为:“跟单信用证”和“备用信用证”词语(以下称“信用证”)是指一项约定,不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即由一家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自身的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
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人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2、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
3、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信用证开立后,只要出口商严格按照信用证规定的条款执行,做到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就能及时收到货款。
第二节、 信用证的关系人及其权利和义务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基本关系人有四个:即开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和受益人。此外还有其他关系人,如保兑行、议付行、付款行或偿付行、转证行等。现就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权利分述于下:
A、 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FOR THE CREDIT)
开证申请人一般是进口商。进口商和出口商之间的权利义务通常以签订的合同为依据的,双方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如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方式结算时,则进口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通过进口方银行开出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信用证。
信用证开立之后,进口商有凭单付款的义务和验单退单的权利。开证行履行付款之后,进口商应及时将货款偿付给开证行,赎取单据。但对于不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有权拒绝赎单。
银行、外贸公司双方如有争议,一般以银行意见为准。如进口商无理拒付或拖延不付款时,银行有权对外履行付款义务,进口商不能提出异议。如果开证行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误作不符而退单拒付时,进口商有权向开证行提出异议,并要求赔偿。
进口商于接受单据提取货物后,如发现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等与单据或合同不符,或发现货物短缺等,只能分别过失责任,向出口商、轮船公司或保险公司要求赔偿,而不能向开证行索赔。因为银行只凭单据,而不凭货物办理付款。
B、 开证行(THE ISSUING BANK)
开证行是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开证行接受进口商的开证申请书之后,这个申请书就成为他们之间履行权利和义务的契约。进口商申请开证时,应根据开证行的规定,交纳保证金和费用。开证行则应根据申请书的条款,正确、完善、及时地开出信用证。信用证开出后,开证行就要对信用证负责。不可撤销信用证的开证行,对出口商和汇票背书人、善意持票人都要承担凭单付款的责任。
开证行见单付款后,不能因进口商拒绝赎单或无力付款,而向出口商、议付行或偿付行要求退款。即使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以进口商为付款人,开证行也不能因之而减免其付款责任。
但是开证行在凭索汇电向其索偿票款,或付款行仅凭汇票索汇证明书(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付款,或偿付行仅凭索汇证明信/电付款的情况下,当开证行接到单据时,发现不符,有权向议付行追索票款,并退还单据。
开证行在履行付款责任后,如进口商无力付款赎单,开证行有权处理单据和货物。出售价格不足以抵偿其垫款时,开证行仍有权再向进口商追索不足部分。如果企业倒闭,开证行仍有履行对外付款的责任。
C、 受益人(BENEFICIARY)
受益人一般是出口商,有时则为中间商。出口商收到信用证后,应及时与合同核对。如发现信用证条款与合同不符,须尽早提出修改要求或拒绝接受。信用证一旦接受,出口商就有装货备单的义务和凭单议付的权......余下全文>>问题三:信用证付款的一般流程包括哪些? 信用证操作流程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 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信用证的开立:1.开证的申请
进出口双方同意用跟单信用证支付后,进口商便有责任开证。第一件事是填写开证申请表,这张表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建立了法律关系,因此,开证申请表是开证的最重要的文件。
2.开证的要求
信用证申请的要求在统一惯例中有明确规定,进口商必须确切地将其告之银行。信用证开立的指示必须完整和明确。申请人必须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而不是货物交易。银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请人不能希望银行工作人员能充分了解每一笔交易中的技术术语。即使他将销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写入信用证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骗,他也无法得到完全保护。这就需要银行与申请人共同努力,运用常识来避免开列对各方均显累赘的信用证。银行也应该劝阻在开立信用证时其内容套用过去已开立的信用证(套证)。
3.开证的安全性
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另一方面,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按现行规定,中国地方、部门及企业所拥有的外汇通常必须存入中国的银行。如果某些单位需要跟单信用证进口货物或技术,中国的银行将冻结其帐户中相当于信用证金额的资金作为开证保证金。如果申请人在开证行没有帐号,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之前很可能要求申请人在其银行存入一笔相当于全部信用证金额的资金。这种担保可以通过抵押或典押实现(例如股票),但银行也有可能通过用于交易的货物作为担保提供融资。开证行首先要对该笔货物的适销性进行调查,如果货物易销,银行凭信用证给客户提供的融资额度比滞销商品要高得多。
4.申请人与开证行的义务和责任
申请人对开证行承担三项主要义务:
(1)申请人必须偿付开证行为取得单据代表代向受益人支付的贷款。在他付款前,作为物权凭证的单据仍属于银行。
(2)如果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一致而申请人拒绝赎单,则其作为担保的存款或帐户上已被冻结的资金将归银行所有。
(3)申请人有向开证行提供开证所需的全部费用的责任。
开证行对申请人所承担的责任:
首先,开证行一旦收到开证的详尽指示,有责任尽快开证。
其次,开证行一旦接受开证申请,就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人的指示行事。
信用证的通知:1.通知行的责任
在大多数情况下,信用证不是由开证行直接通知受益人,而是通过其在受益人国家或地区的代理行,即通知行进行转递的。通知行通知受益人的最大优点就是安全。通知行的责任是应合理谨慎地审核它所通知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
2.信用证的传递方式
信用证可以通过空邮、电报或电传进行传递。设......余下全文>>问题四: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一般流程 出口方(卖方)的信用证操作流程
卖方(受益人)接到信用证后,应立即审核信用证。
2.如果审核信用证可以使用,则可以准备或者生产货物。如果信用证经审核后,其中某些条款不能接受,则应立即要求买方(开证申请人)修改或者删除相关条款,直至信用证完全可以接受为止。
3.如果信用证经审核之后认为可以使用,即可备货。备好货物后,按照信用证的单据条款要求制作发票,装箱单,按照提单条款制作托运委托单,向船公司预订舱位。
4.货物装船前,船公司会按照托运委托单制作提单,然后提交给托运人审核,托运人应与信用证的提单条款和其他日期条款等相关条款仔细核对,确认无误之后,告知船公司确认提单信息准确。
5.货物运出之后,船公司将签署后的提单返回,卖方(受益人)应按照信用证的单据条款备齐全部单据,并全面审核,确认无误之后,必须在信用证的交单期之内,而且在信用证的有效期之内,向议付行提交单据。议付行经过审核无误之后,即将单据邮寄至开证行。
6.开证行接到单据之后,经审核无误,即可通知开证申请人交款,取单据,开证行将货款转账给议付行。该信用证的全部流程即告结束。问题五:信用证,对方银行收到单据多长时间付款 首先要看信用证是即期还是远期——即期信用证开证行在收到单据后有5个工作的审单期,如果没有不符点,则开证行将会安排付款。但是,安排付款不等于立即付款,这与开证行当时的外汇头寸有关。且结算需要通过结算货币的结算中心处理,所以到账的日期不确定,快则数日,慢则20多天都有。如果是远期信用证,那么开证行要到汇票到期日(远期承兑信用证)或约定的付款期到期(延期付款信用证)时付款。问题六:谁知道信用证付款是怎么回事? 电汇有货到汇款和款到发货, 货款安全全靠买卖双方的信用.
信用证则介入了银行信用, 买方通过银行开信用证(即开证行, 买方在此银行应有足够款项)到卖方所在国的银行(即通知行), 买方收到信用证后即安排发货, 发货后将代表货权的提单及信用证要求的其他单据交通知行, 通知行审单, 如单据无误即可收货款, 通知行再将单据送开证行, 结汇后开证行交单给买方提货, 商业风险由于银行的介入得到化解.
最主要的区别:信用等级不一样
信用证(L/C):银行信用.有银行担保的.信用风险相对较小.
电汇(T/T):个人信用. 换句话说,如果,个人不讲信用,就会造成损失,并且追会较难.
L/C是受益人将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交议付行,议付行(或开证行)审单无误后对受益人付款的付款方式.T/T付款分预付款和货到后付款两种情况:T/T预付款是指买方在卖方发出货物之前,先将货款付给卖方;T/T货到后付款,是指买方在货物发出或到达指定的港口后,才向卖方付款.问题七:外贸中付款方式为即期信用证(L/C at sight),那在确定了开信用证后,具体操作过程是什么呢?请大侠们指点 合同中或是与对方谈好了要用L/C,那么进口方要在双方协商好的时间内向开证行提交天证申请,正常情况是进口方将信用证的全款交到开证行(若在开证行信誉好,可以只交一部分),开证行开出信用证,通知行会通知到出口方,出口方可以根据信用证上规定的装期出运货物,并根据信用证要求做也全套议付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时间内交单到议付行,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议付行可以是指定银行,也可以是何任银行。若单据没有不符点,等着收款就行了。议付行会将单据寄给开证行,开证行付款,同时将单据交给客户,若客户不符款就拿不到单据,提不了货。当然客户不付款必需找出正当理由,若找不出理由,(像单据不符点或验货的软条款)想不要货也必需付款。这就是信用证最被认为是有效的保障付款方式。问题八:60天远期信用证什么时候能接到付款 60天远期的信用证,需要在议付行确认单据后60天后付款;客户那边浮估计是已经付给开证行的保证金吧,金额等同于货款,但是银行不会立即放款的,需要60天的时间。问题九:信用证到底是干什么的?什么时候需要开?为什么要开?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结算或付款的一种方式,那么,只要涉及国际贸易的结算或者付款,就会涉及信用证,当然,还有其它结算或付款方式,比如电汇、托收等等。
是否需要每次进口都需要开立信用证,这要看你们与卖方的如何约定付款方式。
如上所述,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一种常见的结算或付款方式,是解决卖方怕交货后得不到买方的付款,而买方怕付款后卖方不交货这样一种矛盾,而通过引入银行信誉来保证卖方交货后可以从开证行得到付款的保证,而不必担心买方不付款;而买方也不必再担心卖方不交货——如果买方不交货,就不能够取得信用证规定的相关单据,也就不能够从银行得到货款,也就等于买方拿不到买方的货款——这就是信用证在促进贸易方面的主要作用。
开立信用证需要提交买卖合同,以及需要买方(开证申请人)向银行申请,并与银行签订相关的开证合同,向银行缴纳开证保证金。如果开证申请人在银行有开证或综合授信,那么,可以指缴纳一定比例的开证保证金。
国内企业之间的交易可以采用国内信用证来结算——这是为了促进国内贸易,近年国内银行引入国际贸易信用证结算的模式而发展出来的。但是,国内企业之间的国内贸易不能够用外币结算,即国内信用证只能够用人民币结算。问题十:信用证的付款时间是否要在信用证有效期之内 信用证效期(expiry date)实际上指的是交单人的最晚交单时间。此外,交单时间还要满足交单期的限制。
开证行的收单,审单,承兑和付款,均不受expiry date 的约束。
尤其在远期信用证中,无需根据远期期限延长expiry date .
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人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2、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
3、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信用证开立后,只要出口商严格按照信用证规定的条款执行,做到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就能及时收到货款。
第二节、 信用证的关系人及其权利和义务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基本关系人有四个:即开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和受益人。此外还有其他关系人,如保兑行、议付行、付款行或偿付行、转证行等。现就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权利分述于下:
A、 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FOR THE CREDIT)
开证申请人一般是进口商。进口商和出口商之间的权利义务通常以签订的合同为依据的,双方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如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方式结算时,则进口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通过进口方银行开出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信用证。
信用证开立之后,进口商有凭单付款的义务和验单退单的权利。开证行履行付款之后,进口商应及时将货款偿付给开证行,赎取单据。但对于不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有权拒绝赎单。
银行、外贸公司双方如有争议,一般以银行意见为准。如进口商无理拒付或拖延不付款时,银行有权对外履行付款义务,进口商不能提出异议。如果开证行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误作不符而退单拒付时,进口商有权向开证行提出异议,并要求赔偿。
进口商于接受单据提取货物后,如发现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等与单据或合同不符,或发现货物短缺等,只能分别过失责任,向出口商、轮船公司或保险公司要求赔偿,而不能向开证行索赔。因为银行只凭单据,而不凭货物办理付款。
B、 开证行(THE ISSUING BANK)
开证行是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开证行接受进口商的开证申请书之后,这个申请书就成为他们之间履行权利和义务的契约。进口商申请开证时,应根据开证行的规定,交纳保证金和费用。开证行则应根据申请书的条款,正确、完善、及时地开出信用证。信用证开出后,开证行就要对信用证负责。不可撤销信用证的开证行,对出口商和汇票背书人、善意持票人都要承担凭单付款的责任。
开证行见单付款后,不能因进口商拒绝赎单或无力付款,而向出口商、议付行或偿付行要求退款。即使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以进口商为付款人,开证行也不能因之而减免其付款责任。
但是开证行在凭索汇电向其索偿票款,或付款行仅凭汇票索汇证明书(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付款,或偿付行仅凭索汇证明信/电付款的情况下,当开证行接到单据时,发现不符,有权向议付行追索票款,并退还单据。
开证行在履行付款责任后,如进口商无力付款赎单,开证行有权处理单据和货物。出售价格不足以抵偿其垫款时,开证行仍有权再向进口商追索不足部分。如果企业倒闭,开证行仍有履行对外付款的责任。
C、 受益人(BENEFICIARY)
受益人一般是出口商,有时则为中间商。出口商收到信用证后,应及时与合同核对。如发现信用证条款与合同不符,须尽早提出修改要求或拒绝接受。信用证一旦接受,出口商就有装货备单的义务和凭单议付的权......余下全文>>问题三:信用证付款的一般流程包括哪些? 信用证操作流程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 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信用证的开立:1.开证的申请
进出口双方同意用跟单信用证支付后,进口商便有责任开证。第一件事是填写开证申请表,这张表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建立了法律关系,因此,开证申请表是开证的最重要的文件。
2.开证的要求
信用证申请的要求在统一惯例中有明确规定,进口商必须确切地将其告之银行。信用证开立的指示必须完整和明确。申请人必须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而不是货物交易。银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请人不能希望银行工作人员能充分了解每一笔交易中的技术术语。即使他将销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写入信用证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骗,他也无法得到完全保护。这就需要银行与申请人共同努力,运用常识来避免开列对各方均显累赘的信用证。银行也应该劝阻在开立信用证时其内容套用过去已开立的信用证(套证)。
3.开证的安全性
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另一方面,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按现行规定,中国地方、部门及企业所拥有的外汇通常必须存入中国的银行。如果某些单位需要跟单信用证进口货物或技术,中国的银行将冻结其帐户中相当于信用证金额的资金作为开证保证金。如果申请人在开证行没有帐号,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之前很可能要求申请人在其银行存入一笔相当于全部信用证金额的资金。这种担保可以通过抵押或典押实现(例如股票),但银行也有可能通过用于交易的货物作为担保提供融资。开证行首先要对该笔货物的适销性进行调查,如果货物易销,银行凭信用证给客户提供的融资额度比滞销商品要高得多。
4.申请人与开证行的义务和责任
申请人对开证行承担三项主要义务:
(1)申请人必须偿付开证行为取得单据代表代向受益人支付的贷款。在他付款前,作为物权凭证的单据仍属于银行。
(2)如果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一致而申请人拒绝赎单,则其作为担保的存款或帐户上已被冻结的资金将归银行所有。
(3)申请人有向开证行提供开证所需的全部费用的责任。
开证行对申请人所承担的责任:
首先,开证行一旦收到开证的详尽指示,有责任尽快开证。
其次,开证行一旦接受开证申请,就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人的指示行事。
信用证的通知:1.通知行的责任
在大多数情况下,信用证不是由开证行直接通知受益人,而是通过其在受益人国家或地区的代理行,即通知行进行转递的。通知行通知受益人的最大优点就是安全。通知行的责任是应合理谨慎地审核它所通知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
2.信用证的传递方式
信用证可以通过空邮、电报或电传进行传递。设......余下全文>>问题四: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一般流程 出口方(卖方)的信用证操作流程
卖方(受益人)接到信用证后,应立即审核信用证。
2.如果审核信用证可以使用,则可以准备或者生产货物。如果信用证经审核后,其中某些条款不能接受,则应立即要求买方(开证申请人)修改或者删除相关条款,直至信用证完全可以接受为止。
3.如果信用证经审核之后认为可以使用,即可备货。备好货物后,按照信用证的单据条款要求制作发票,装箱单,按照提单条款制作托运委托单,向船公司预订舱位。
4.货物装船前,船公司会按照托运委托单制作提单,然后提交给托运人审核,托运人应与信用证的提单条款和其他日期条款等相关条款仔细核对,确认无误之后,告知船公司确认提单信息准确。
5.货物运出之后,船公司将签署后的提单返回,卖方(受益人)应按照信用证的单据条款备齐全部单据,并全面审核,确认无误之后,必须在信用证的交单期之内,而且在信用证的有效期之内,向议付行提交单据。议付行经过审核无误之后,即将单据邮寄至开证行。
6.开证行接到单据之后,经审核无误,即可通知开证申请人交款,取单据,开证行将货款转账给议付行。该信用证的全部流程即告结束。问题五:信用证,对方银行收到单据多长时间付款 首先要看信用证是即期还是远期——即期信用证开证行在收到单据后有5个工作的审单期,如果没有不符点,则开证行将会安排付款。但是,安排付款不等于立即付款,这与开证行当时的外汇头寸有关。且结算需要通过结算货币的结算中心处理,所以到账的日期不确定,快则数日,慢则20多天都有。如果是远期信用证,那么开证行要到汇票到期日(远期承兑信用证)或约定的付款期到期(延期付款信用证)时付款。问题六:谁知道信用证付款是怎么回事? 电汇有货到汇款和款到发货, 货款安全全靠买卖双方的信用.
信用证则介入了银行信用, 买方通过银行开信用证(即开证行, 买方在此银行应有足够款项)到卖方所在国的银行(即通知行), 买方收到信用证后即安排发货, 发货后将代表货权的提单及信用证要求的其他单据交通知行, 通知行审单, 如单据无误即可收货款, 通知行再将单据送开证行, 结汇后开证行交单给买方提货, 商业风险由于银行的介入得到化解.
最主要的区别:信用等级不一样
信用证(L/C):银行信用.有银行担保的.信用风险相对较小.
电汇(T/T):个人信用. 换句话说,如果,个人不讲信用,就会造成损失,并且追会较难.
L/C是受益人将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交议付行,议付行(或开证行)审单无误后对受益人付款的付款方式.T/T付款分预付款和货到后付款两种情况:T/T预付款是指买方在卖方发出货物之前,先将货款付给卖方;T/T货到后付款,是指买方在货物发出或到达指定的港口后,才向卖方付款.问题七:外贸中付款方式为即期信用证(L/C at sight),那在确定了开信用证后,具体操作过程是什么呢?请大侠们指点 合同中或是与对方谈好了要用L/C,那么进口方要在双方协商好的时间内向开证行提交天证申请,正常情况是进口方将信用证的全款交到开证行(若在开证行信誉好,可以只交一部分),开证行开出信用证,通知行会通知到出口方,出口方可以根据信用证上规定的装期出运货物,并根据信用证要求做也全套议付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时间内交单到议付行,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议付行可以是指定银行,也可以是何任银行。若单据没有不符点,等着收款就行了。议付行会将单据寄给开证行,开证行付款,同时将单据交给客户,若客户不符款就拿不到单据,提不了货。当然客户不付款必需找出正当理由,若找不出理由,(像单据不符点或验货的软条款)想不要货也必需付款。这就是信用证最被认为是有效的保障付款方式。问题八:60天远期信用证什么时候能接到付款 60天远期的信用证,需要在议付行确认单据后60天后付款;客户那边浮估计是已经付给开证行的保证金吧,金额等同于货款,但是银行不会立即放款的,需要60天的时间。问题九:信用证到底是干什么的?什么时候需要开?为什么要开?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结算或付款的一种方式,那么,只要涉及国际贸易的结算或者付款,就会涉及信用证,当然,还有其它结算或付款方式,比如电汇、托收等等。
是否需要每次进口都需要开立信用证,这要看你们与卖方的如何约定付款方式。
如上所述,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一种常见的结算或付款方式,是解决卖方怕交货后得不到买方的付款,而买方怕付款后卖方不交货这样一种矛盾,而通过引入银行信誉来保证卖方交货后可以从开证行得到付款的保证,而不必担心买方不付款;而买方也不必再担心卖方不交货——如果买方不交货,就不能够取得信用证规定的相关单据,也就不能够从银行得到货款,也就等于买方拿不到买方的货款——这就是信用证在促进贸易方面的主要作用。
开立信用证需要提交买卖合同,以及需要买方(开证申请人)向银行申请,并与银行签订相关的开证合同,向银行缴纳开证保证金。如果开证申请人在银行有开证或综合授信,那么,可以指缴纳一定比例的开证保证金。
国内企业之间的交易可以采用国内信用证来结算——这是为了促进国内贸易,近年国内银行引入国际贸易信用证结算的模式而发展出来的。但是,国内企业之间的国内贸易不能够用外币结算,即国内信用证只能够用人民币结算。问题十:信用证的付款时间是否要在信用证有效期之内 信用证效期(expiry date)实际上指的是交单人的最晚交单时间。此外,交单时间还要满足交单期的限制。
开证行的收单,审单,承兑和付款,均不受expiry date 的约束。
尤其在远期信用证中,无需根据远期期限延长expiry date .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