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某单位聘用没有会计证的人员,到哪里举报?
答案:3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5 15:14
- 提问者网友:十年饮冰
- 2021-02-14 22:42
本人在某单位做出纳的,只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今年3月份放产假,单位安排其他同事接管我的工作,我放完产假回来后,把本人解雇了。单位新请的出纳是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包括会计也是没有证。我要举报单位,应该如何做?到那个部门举报?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猎心人
- 2021-02-15 00:09
首先,公司解雇你就存在问题,你可以劳动仲裁恢复劳动关系,离职后到现在的工资都要照发。
其次,你可以去税务局举报
其次,你可以去税务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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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时间的尘埃
- 2021-02-15 02:17
会计无证从业可到财政局进行举报。所在县级财政局即可。如果网上的话,请在县级财政局官网有举报栏目的话,进行举报即可,如果没有可打电话匿名举报。不能自行越级的。你知道就算越级了也是推到下面执行的。
《会计法》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收到检举的部门有权处理的,应当依法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收到检举的部门、负责处理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现单位任用(聘用)未经注册、调转登记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单位任用(聘用)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依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1-9省略,(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 2楼网友:不甚了了
- 2021-02-15 01:21
这个能举报么?没听说。别举报了,别浪费时间,赶紧找第二份工作吧,那还更实际。
我要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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