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在秦国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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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4 08:14
- 提问者网友:火车头
- 2021-02-13 23:49
如上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woshuo
- 2020-12-31 01:30
商鞅:因他是卫国人,姓公孙,所以又叫卫鞅、公孙鞅,因商鞅对秦国有大功勋,所以孝公将“商”这个地方封给他,所以又叫商鞅。在秦国受到秦孝公的重用,在孝公的支持下进行了两次改革,分别为:公元前359年,公元前350年。 明法重刑,严禁奸乱:“明法”:申明法律,使官吏和人民皆知法、畏法、守法、行法。“重刑”:实行重刑,即:a、对有罪犯动机者处刑,b、对轻罪者处重刑,c、对重罪者处死刑,d、不赦免任何犯罪。 “严禁奸乱”主要表现其制定了什伍连坐法,告奸之法,舍人之法,私斗之禁,弃灰之禁 ,父子兄弟同室内息之禁;并实行严酷的刑罚,即实行参夷之诛,凿颠,抽胁,镬烹,车裂。具体讲,什伍之法是把百姓按照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的编制方式组织起来,让他们互相监督,并负连带责任。告奸之法,鼓励告奸,惩罚匿奸的法律。舍人之法:规定住店必须携带凭证,否则处罪,店主人连坐。私斗之法:禁止为私事而斗殴。弃灰之禁:禁止随意倒放灰土的法律,之所以惩罚弃灰,目的是体现商鞅的重刑轻罪。父子兄弟同室内息之禁:禁止一家人不分老小居住一室,原因一是防止长幼无序,伤风败俗,另一个是为了增加户数,继而增加赋税。 重本抑末,奖励耕织:《分户令》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后来又规定“凡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所谓“复其身”是指免除自身的徭役;“事末利及怠而贫”是指从事工商以及因为懒惰而贫穷的,“举以为收孥”:是指把此人以及他的家属一同没入官府为奴隶。 结束世聊,以功赐爵:废除世卿世禄制,要获取职位和俸禄要为国家立功。“有军功者,各率以受上爵”,“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按军功明尊卑爵秩等级。”“有军功者显荣,无军功者虽富而无所芬华。” 集中乡邑,推行县制:乡邑:居民集中的地方;“集中乡邑,推行县制”就是在居民居住集中的地方,建立县制。具体数目有不同记载。县的建立使 地方行政机关直接隶属于国君,初步建立了中央集权体制。 废除井田,承认私田:商鞅第二次变法时,清除了井田的界标。商鞅要求,不管以什么名义占有田地,都必须负担田赋。但是废除井田,并不意味着官田就不存在了,实际上中国历史上一直存在着官田。 统一度量,平正权衡:第二次变法时所作的改革。 改法为律,扩充法典:中国历史上法典的名称经历了从“刑”到“法”再到“律”的变化: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典一般叫作“刑”,如“夏有乱政而作禹刑。”从春秋时期开始法典的名称多为“法”,如“仆区之法”“茆门之法”等,当然春秋时期也还用“刑”,如“铸刑鼎”。在进入战国中期,开始用“律”,最早用“律”的是商鞅,史称商鞅“改法为律”。“律”有法的含义,此外还有“均布”的含义,“均布”是指普遍适用,普遍适用一切人一切事,即:事断于法,刑无等级,这也就是法家的主要思想。商鞅改法为律以后秦国的法典就叫作秦律了,此后中国历史上法典名称都用律,法典的内容也得到了扩充。 虽然商鞅后来被车裂处死,但是商鞅虽死,秦法未败,商鞅的变法为秦国统一中国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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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持酒劝斜阳
- 2020-09-07 06:03
好好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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